- 心理學是研究心理現象的科學。心理現象的本質是人腦對客觀世界的反映,是神經系統特別是腦的機能。心理學的研究范圍廣泛:既研究人的心理也研究動物的心理,其中以人的心理現象為主要的研究對象;既研究個體心理也研究群體心理。從個體心理學的角度來看,概括起來,可以分成認知、動機和情緒、能力和人格三個方面。
- (一)認知
- 1.認知定義
- 認知是指人們獲得知識或應用知識的過程,或信息加工的過程,是人的最基本的心理過程。
- 2.具體內容
- 認知過程包括感覺、知覺、記憶、想象、思維和語言等。
- (1)感覺是對事物個別屬性和特性的認識。
- (2)知覺是對事物的整體及其之間的聯系與關系的認識。
- (3)記憶是一種積累和保存個體經驗的心理過程,人通過感知覺所獲得的知識經驗,在刺激物停止作用後,被保留在人腦中並在需要時能再現出來。
- (4)想象是人腦對已有表象進行加工改造而創造新形象的過程。
- (5)思維是指運用已有的知識和經驗去間接地、概括地認識事物,揭露事物的本質及其內在的聯系和規律,形成對事物的概念,進行推理和判斷,解決面臨的問題。
- (6)語言活動把自己認識活動的成果與別人進行交流,接受別人的經驗,傳達自己的感情。
- (二)動機、情緒與意志
- 1.動機
- 動機是指推動人的活動,並使活動朝向某一目標的內部動力,其基礎是人類的各種需要,即個體在生理上和心理上的某種不平衡狀態。人類的認知和行為是在動機的支配下進行的。
- 2.情緒
- 人在加工外界輸入的信息時,不僅能認識事物的屬性、特性及其關系,還會產生對事物的態度,引起滿意、不滿意、喜愛、厭惡、憎恨等主觀體驗,這就是情緒或情感。情感在認知的基礎上產生,又對認知產生巨大的影響,成為調節和控制認知活動的一種內在因素。
- 3.意志
- 意志是一種自覺地確定目的、並為實現目的而自覺支配和調節行為的心理過程。意志與認知、情緒有密切關系。人對自己行為的自覺調節和控制,是根據自己的認識和情緒來實現的。而人的意志的堅強或懦弱又對人的認識和情緒產生巨大的影響。
- (三)能力和人格
- 心理特性是人在信息加工的過程中產生的穩定的個體心理差異,包括能力和人格兩個方面。能力是指人們成功地完成某種活動所必須具備的個性心理特征;人格是構成一個人的思想、情感及行為的獨特模式,這個獨特模式包含瞭一個人區別於他人的穩定而統一的典型心理品質。這些心理特性,使不同個體的心理活動彼此區別開來。
- 綜合以上三方面來看,認知、動機和情緒、能力和人格是個體心理現象的三個重要方面,是心理學的主要研究對象。除個體心理現象之外,個體心理現象與行為、個體意識與無意識、團體心理也是心理學的研究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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