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所有權證。

在房地產登記職責由房地產管理部門劃歸自然資源部門之前,由房地產管理部門頒發的確認房屋產權的證書。

(2)不動產權證書。

房地產登記職責由房地產管理部門劃歸自然資源管理部門、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後

由不動產登記部門頒發的確認房屋產權的證書。

(3)購房合同。

房屋所有權人與前賣方或房地產開發企業簽署的房屋買賣合同。

(4)購房發票及契稅票。

房屋所有權人購買該房屋繳稅時,

由稅務部門開具的北京增值稅普通發票(俗稱房款發票)或契稅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