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事簡介

小說的主角是駱聞舟和費渡,兩人最初的相遇說不上美好。那時,駱聞舟剛畢業在基層當實習警察,和最好的朋友兼同事陶然接到一起警情,是一個小孩報案,說周末放學回傢後發現瞭母親的屍體,小孩就是費渡。後來,經過調查確認,他媽媽是自殺的,駱聞舟親自告訴瞭費渡這個調查結果,但費渡不信,從此,兩人一見面就有點不對付。

陶然見這孩子可憐,雖然傢境優渥,但父親忙於事業、經常不在傢,所以常常將他接到自己傢照顧幾天。駱聞舟又時常來找陶然,這樣過瞭七年,三人也就熟瞭起來。

長成大人的費渡在父親出車禍癱瘓住院後,接手瞭傢裡的公司,駱聞舟和陶然則繼續忙著處理各種案件。在駱聞舟和陶然查案的過程中,費渡表現出較大的興趣,經常幫他們分析案情;當費渡以“畫冊計劃”的參與者、實習生身份來到警局時,更是深入地參與到駱聞舟等人組成的專案組中,費渡如此關心案件,和他想查出費承宇背後的那些人有關。

費承宇這個人人面獸心,因為覬覦費渡媽媽傢的傢業,欺騙她的感情,買兇撞死費渡的外公,順理成章地繼承瞭受害人的傢產。他對費渡媽媽百般虐待折磨,雖對費渡沒有實施過身體上的暴虐行為,但對費渡的精神心靈造成瞭重大創傷,費承宇甚至喪心病狂地讓費渡在自己和他媽媽的生命之間進行選擇。

後來,費承宇發生瞭車禍,這場車禍是張春久等人設計的謀殺,因為費承宇不願配合張春齡等人的非法勾當——將濱海打造成一個提供給殺人犯的“租賃拋屍場”。費承宇不配合的原因不是出於良知,僅僅是因為利益問題。

張春齡是“春來”集團的董事長,張春久曾進入警局工作,依靠那些“聽話”的犯罪分子當上瞭局長,退休後也依舊給自己偷偷佈滿瞭可操控的棋子。張春齡和張春久並不是親兄弟,他們和蘇慧都曾是燕城市“恒安福利院”的孤兒,一起吃過苦、共過患難,成為瞭難兄難弟。他們的童年經歷十分悲慘,和蘇慧一樣受盡欺辱,長大後,張春久為瞭報復親手捅死瞭福利院院長,逐漸走上瞭歧路。張春齡懷著對蘇慧的情感發展成瞭戀童癖,張春久則無條件地支持哥哥的行為,協助其犯罪。

張春齡、張春久和販賣女童的蘇慧三代人長期合謀,利用費承宇、周俊茂、魏展鴻等人投資“拋屍場”的資本,養著一群可以隨時用來“花錢買兇”的“刀”以及犯罪者。

在張春齡等人犯罪的過程中,顧釗成瞭無辜的受害者。范思遠為瞭替顧釗報仇,啟動第一次“畫冊計劃”,“畫冊計劃”表面上是為瞭深入研究犯罪心理畫像技術,通過把現有案件建檔備查,也為沒有突破口的未結案尋找新思路。但是,後來這些未結案的嫌疑人都相繼以和受害人同樣的受害方式離奇死去,警方察覺到不對勁後,立即停止“畫冊計劃”,並打算調查范思遠,發現范思遠逃跑瞭,甚至在法律意義上“死亡”瞭。

原來范思遠想借“畫冊計劃”“替天行道”並偽裝自己,使自己成為一個被通緝的殺人犯,然後借此獲取張春久等人的信任,成為他們眼中殺人的一把“好刀”,打入內部,計劃將其連根拔起,暴露他們的真實醜陋面目。

第一次“畫冊計劃”是范思遠和費承宇合謀計劃的,費承宇死後,范思遠利用從刑警崗位上離職去當教授的潘騰雲推動重啟“畫冊計劃”,這第二次“畫冊計劃”則是范思遠和楊正鋒的妻子傅佳慧、女兒楊欣等人共同謀劃的,這些不信任警察的可憐人秘密聯合,主要目的是為瞭削弱張春齡、張春久的勢力,逼他們露出狐貍尾巴,各自為自己愛護的人報仇。他們終於為心裡在乎的人贏得瞭“正義”,卻也成瞭手握血刀的殺人犯。


二、情節線

故事主線是駱聞舟、費渡、陶然等人的破案過程,也是范思遠等人和張春齡等人互相較量的過程。講述瞭何忠義案、陳媛陳振姐弟案、郭菲/曲桐/張雨晨等碎花裙案、周俊茂/周懷瑾案、馮斌案、顧釗案、楊正鋒案等主要案件。這一系列的案件看似互不相關、毫無牽扯,實際上都是張春齡等人犯下的罪行。范思遠等人想化身正義對抗所有非正義,但在凝視深淵的過程中,也讓自己墮入瞭深淵,成為瞭黑暗的一部分。

副線則是警官駱聞舟和有錢公子費渡之間的愛情故事。由於童年經歷留下的陰影,費渡很難擁有共情能力,對許多事物都抱有一種無所謂的態度,甚至包括自己的生命;他會主動去招惹駱聞舟,卻也隻是帶著表面上的親近和駱聞舟互鬥打鬧,撩完就走,一旦涉及深藏在內心深處不願與人說的秘密,就變成一座隱藏在深林暗處、緊閉大門的城堡。駱聞舟試圖用自己的真心一點點撬開他的嘴、撕掉他披在身上的皮,卻發現費渡和俄羅斯套娃一樣,一層套著一層,像是永遠無法親密接近的存在。好在駱聞舟“沒臉沒皮”,最適合攻克這樣的“對象”,先努力撬開費渡的嘴,再撬開費渡的門——別墅裡的房門和鎖在費渡心上的門。


三、小評

整部小說作為懸疑小說的代表作之一,情節可謂十分復雜,我想,大部分人看完第一遍還需要看第二遍,第一遍就能完全看懂的盆友太優秀瞭。通過警方查案講敘的一系列案件不僅錯綜復雜,牽扯到多方利益關系,而且環環相扣,暴露出來的冰山一角逐漸擴大到整座冰山,以及埋在冰山下的黑暗。小說結構緊湊、文筆生動有深度,對人物的刻畫更是細膩入微,但是讀完小說後,讓我觸動最深的是作者寫下的那些能引起情感性共鳴的句子;無論人物經歷多麼曲折復雜,無論案件多麼離奇古怪,最終讓讀者唏噓不已的仍然是這些人物心底的秘密精神世界。

下面摘錄一些書中觸動人心的句子:

四、主要案件

案件一 何忠義案

1.案件簡介

燕城花市區西區發現一具屍體,是一位十八歲的少年,名為何忠義,死後財物被搜走,額頭上貼有一張寫有“錢”字的紙條,從死者傷痕來看極有可能是被勒死的。警方查到受害人的遇害地點很可能在燕城花市區東區,卻被人拋屍到瞭半小時以上車程的花市西區,而且警方恰好又接到瞭關於花市西區的一些線報。

何忠義在遇害當天晚上,手機上收到過一個黑號發來的短信,內容是“結賬地點改到金三角空地,五月二十日”。金三角空地就是發現何忠義屍體的那一片荒地,也是花市區分局刑警涉嫌交易毒品的地方。


2.調查結果

警察剛開始鎖定的第一嫌疑人是何忠義的室友馬小偉,馬小偉偷瞭何忠義的手機,拿它交易毒品;後來,馬小偉提供瞭一條線索,說何忠義死前曾和本地一個有名望的企業傢的兒子張東來發生肢體沖突,且這張東來也是張局(張春齡)的侄子,自從他這個特殊人物成瞭第二嫌疑人,整件案子變得備受關註。

隨著調查深入下去,發現這兩個嫌疑人並不是兇手,馬小偉隻是個癮君子,在查案過程中他還險些被滅口;張東來的領帶被兇手偷瞭當做兇器,想栽贓嫁禍於他。

何忠義有一個飛黃騰達的同鄉,原名叫趙豐年,改名後叫趙浩昌,何忠義傢裡經濟狀況很差,拼命賺錢給母親看病。走投無路之下,向已過上體面生活、成為大律師的趙浩昌求助。對於從泥沼裡摸爬滾打出來的趙浩昌來說,他憎恨如吸血蟲一般的傢庭,看待何忠義這類同鄉隻覺得如同陰溝裡的耗子,根本不想見到。

他自覺何忠義是個癮君子,又經常“糾纏”自己借錢,當趙浩昌收到崔穎給的販毒交易視頻資料時,他便想借刀殺人。先將視頻資料寄給黃敬廉等人,然後在金三角空地偷偷裝兩個針孔攝像頭,其中一個裝在何忠義的租屋外窗上,這樣,當黃敬廉等人收到資料去查內奸時,就會通過攝像頭查到何忠義身上。讓趙浩昌感到奇怪的是,黃敬廉等人最終沒有殺何忠義。

後來,當何忠義找到自己的女朋友張婷(張東來的妹妹)想給自己還錢時,趙浩昌隻覺得這是在“百般糾纏”自己,既然黃敬廉那幫人不動手,他決定自己親手殺掉何忠義,順帶栽贓給一無是處的紈絝張東來,並將屍體拋到花市西區。想著把屍體丟在王洪亮等人的毒品交易地點,那些垃圾肯定連查都不敢查。


3.未解開的疑點

發給何忠義手機上的那條秘密短信到底是誰發的?


4.疑點揭秘

是“朗誦者”故意發到何忠義的手機上用來誤導趙浩昌的,從而讓趙浩昌相信何忠義是一個不折不扣的癮君子,激起趙浩昌的殺人欲望。


案件二 陳媛陳振姐弟案

1.案件簡介

在何忠義案前,花市區分局曾接到轄區派出所報上來的一起案子,他們發現瞭一具女屍。死者名為陳媛,王洪亮的手下黃敬廉(花市區分局刑偵隊負責人)把這案子定性為“賣淫女死於吸毒過量”。

當時在分局工作的肖海洋懷疑陳媛是被他殺的,而非自殺,因為死者的上衣穿反瞭,但同事卻對這個問題躲躲閃閃,肖海洋甚至還莫名其妙地收到瞭一筆“獎金”。

陳媛的弟弟陳振不相信姐姐是吸毒過量而死的,一直想查清楚真相,他遞交的關於王洪亮勾結販毒團夥的匿名舉報材料送到瞭市局,市局責令駱聞舟等人徹查。

駱聞舟認為目前沒有確鑿證據,暫時不要輕舉妄動,沒想到,有一天,竟然接到瞭陳振的求救電話,陳振被黃敬廉那幫人抓走瞭。

黃敬廉的手下本想通過讓陳振染上毒癮的方式來控制他,然後把他當做誘餌,引誘駱聞舟過來,借此除掉駱聞舟;可在強迫陳振吸毒的過程中,他卻意外死亡瞭。


2.調查結果

陳媛畢業後找瞭一個銷售工作,做銷售時恰好碰到瞭黃敬廉,黃敬廉看中她後,給她喝瞭一杯加瞭料的酒,之後逼迫她吸毒賣淫。陳媛想要這些人遭到懲罰,偷偷在自己身上安瞭攝像頭,將他們的罪行拍下來,把這些視頻資料交給瞭自己的好友崔穎。

崔穎的實踐課指導導師是趙浩昌,她拿到視頻資料後,將證據給瞭趙浩昌。趙浩昌知道王洪亮那幫人的真面目,為瞭擺脫何忠義,隨即把視頻資料匿名寄給瞭黃敬廉,出賣瞭陳媛。黃敬廉等人並未如趙浩昌所預想的那樣去查“金三角空地”旁邊的攝像頭,第一反應是查內奸,剛好查到陳媛為瞭拍證據而裝在身上的攝像頭,導致陳媛最終被王洪亮等人弄死,何忠義意外躲過瞭一劫,不過,最終也沒躲過趙浩昌的“刀”。


3.未解開的疑點

陳振的舉報材料是怎麼突破王洪亮的眼線傳到市局的?黃敬廉本沒想害死陳振,陳振真的是黃敬廉的人不小心害死的嗎?還是發生瞭“內訌”?


4.疑點揭秘

陳振的舉報材料是楊正鋒的妻子傅佳慧在收到陳振寄來的舉報材料後,托曾當過刑警的潘騰雲給到市局的。陳振並不是黃敬廉的人害死的,而是“朗誦者”的人為瞭讓黃敬廉等人自我暴露而殺害的。


案件三 郭菲、曲桐、張雨晨等碎花裙案

1.案件描述

從前,駱聞舟的師父楊正鋒到警局工作時,接受政策安排去基層鍛煉,來到瞭蓮花山。剛到那邊沒多久,就遇上瞭郭菲案,有個男人(郭恒)來報案,說孩子丟瞭。

警方接案後,調查一直很難進展下去,某天,郭恒突然接到一通電話,電話裡沒人說話,隻聽見有個小女孩聲嘶力竭地慘叫,還有鐵鉛筆盒裡鈴鐺晃動的響聲。警方通過號碼找著瞭電話的位置-是個偏僻的電話亭,之後就再也沒有其它線索瞭。

由於線索中斷,這個案子最終懸而未決。郭恒不死心,決定不依靠警察自己去查。通過當時的小男孩許文超給自己提供的線索,他查到瞭一個叫吳廣川的人;有女學生(蘇筱嵐)放學後去找過吳廣川,可吳廣川卻不承認,郭菲失蹤的時候,這人也曾去過蓮花山。

郭菲案後,又發生過七起類似的小女孩失蹤案,但都毫無結果,楊正鋒一直記掛著郭菲案,當郭恒將查到吳廣川這事告訴自己時,楊正鋒追蹤瞭吳廣川一段時間,但還是什麼都沒查到。隻好撤瞭。

某天,小男孩許文超呼叫郭恒,郭恒趕過來後,看到吳廣川硬拖著一個女孩回傢,在傢門口做瞭許多惡心的事,郭恒一激動,拿著一把水果刀進門把吳廣川捅死瞭。

這事發生後,警察在吳廣川的地下室裡發現瞭第七個失蹤的小女孩蘇筱嵐,以及之前六個女孩的衣服——碎花裙,蘇筱嵐也指認這些女孩都是吳廣川殺的。

郭菲案似乎就此畫上瞭句號,可幾年後,駱聞舟等人又碰上瞭類似的案件。

市十六中組織參加夏令營的學生去西嶺參觀紀念館,租瞭一輛大巴車,回程時連車帶人都失蹤瞭。

原來司機和綁匪是叔侄關系,事先謀劃好綁票計劃,要錢還債。警方與綁匪鬥智鬥勇,最後救下瞭車上的人,可有一個穿著碎花裙的小女孩——曲桐在被綁架過程中逃跑且失蹤瞭,是被一個成年男人帶上車拐走的。

曲桐案後接著發生瞭張雨晨失蹤案,小女孩在少年宮學完畫畫回傢時,路上被一個小女孩(蘇落盞)拐走瞭,蘇落盞在聯系不上許文超的情況下,憤怒地決定自己殺瞭張雨晨,幸好駱聞舟等人及時趕到救下瞭張雨晨。


2.調查結果

蘇筱嵐的母親蘇慧沒有正經工作,和張春久等人勾結,專門販賣雛妓,吳廣川就是她的客人之一,為瞭留住客人,蘇慧甚至不惜逼自己的女兒做雛妓,之後發現還可以利用女兒去誘拐其它小女孩。後來,蘇筱嵐竟漸漸愛上瞭吳廣川,當蘇慧去世、吳廣川被郭恒捅死後,她接受瞭暗戀自己的許文超,並開始和許文超繼續做著販賣雛妓的勾當。

許文超同樣是一個怪物,對於有著生理缺陷的他來說,隻有看到蘇筱嵐處理屍體時才能興奮起來,他迷戀這樣的蘇筱嵐。蘇筱嵐和她母親一樣因病早逝,留下瞭一個女兒蘇落盞。許文超看到蘇落盞長大後完全就是蘇筱嵐的翻版,一樣的早熟、冷酷、變態,都是長在薔薇花叢裡的罌粟,根裡就帶瞭毒。像宿命般,這三代人都走上瞭見不瞭光的道路,許文超帶著蘇落盞繼續幹著拐賣兒童、販賣雛妓的事,隻是,後來蘇落盞不願再聽從許文超,和其它客人行動拐騙曲桐並分屍。她和許文超一同拐騙張雨晨時,才最終被警方破案。


3.未解開的疑點

蘇筱嵐的日記本裡隻寫到瞭通過打電話折磨受害人傢屬,為什麼蘇落盞會知道鉛筆盒這個舊案細節並模仿自己母親的作案手法?


4.疑點揭秘

是范思遠把舊案細節告訴蘇落盞的。


案件四 周俊茂、周懷瑾案

1.案件描述

周俊茂是有名的周氏集團的董事長,在從機場回燕城的路上,遭遇一輛大貨車追尾,當場死亡,周俊茂和貨車司機都當場死亡。

周氏集團的創始人其實是周亞厚,周俊茂和鄭凱風以前都是他的跟班,周雅厚死後他們才接管瞭周氏集團。周俊茂生前有兩個兒子——周懷瑾和周懷信,外面還傳著一個謠言,周俊茂的助理兼董事會秘書楊波是他的私生子。豪門爭鬥裡免不瞭分門分派,胡震宇是周懷瑾的大學同學,在集團內是個“太子黨”,周懷信十分信任和支持自己的哥哥周懷瑾;鄭凱風和楊波則是一邊站的。

貨車司機名叫董乾,寡居帶有一個女兒董曉晴,傢裡沒什麼負擔,手頭也還算寬裕,但出車禍這次卻是接瞭一個時間緊、任務重的貨運任務。

周俊茂的二兒子周懷信堅決認為這不是一場交通事故,而是一場故意謀殺,在警局大吵大鬧。

沒過多久,周俊茂的大兒子周懷瑾被綁架瞭,且“周氏繼承人周懷瑾被綁架”的消息瞬間傳遍網絡,綁匪發給警方的視頻則是逼迫周懷瑾說出楊波是周俊茂的私生子的事,還要求警方將這事發佈到周氏官網上。

綁匪開著大貨車帶著周懷瑾來到荒郊野外卻沒有傷害他,警方最終將周懷瑾從綁匪手中救瞭出來,而且營救的過程似乎輕而易舉。

董乾生前和公司的一個快遞員聯系緊密,他死後,這個快遞員就消失瞭。董曉晴在父親車禍發生後收到瞭一個以她父親名義寄過來的快遞,知道“真相”的她趕去醫院刺殺周懷瑾,反倒刺死瞭為瞭保護哥哥的周懷信。幕後之人為瞭滅口,在董曉晴刺殺瞭周懷信後,開車將其撞死,並劫持她的號碼給警察發短信,在警察趕到董曉晴傢之前放火一把燒瞭她傢。


2.調查結果

三十八年前,周俊茂勾引大哥周雅厚的妻子,和婚外出軌的母親合謀謀殺瞭周雅厚,之後,開始和鄭凱風進行帶有血腥味的資本原始積累,在這個過程中,董乾夫婦無辜受累。漸漸地,兩人由“同舟共濟”變成“同室操戈”,當周俊茂得知自己患病後,決定清理一下自己的產業,從一些不合法的領域裡退出來,且多次提及立遺囑。這時,鄭凱風打算利用自以為是周俊茂私生子的楊波,裡應外合,計劃一場謀殺。

鄭凱風以周懷瑾的名義給董乾寄快遞,告知他自己的妻子是在一場車禍中被周俊茂害死的,激起他的復仇之心,並答應董乾如果殺瞭周俊茂會從境外寄一筆豐厚的賞錢給他,董乾接受瞭,與周俊茂“同歸於盡”。

周懷瑾被綁架一案則完全是周懷瑾自導自演的,周懷瑾知曉周俊茂等人平時幹的那些骯臟、齷齪事——利用跨境企業參與非法牟利、惡性商業競爭等,而且,范思遠提供給周俊茂的假親子鑒定報告讓他誤以為自己是周雅厚的兒子。為此,周懷瑾想要實施報復。

外面一直流傳楊波是周俊茂私生子的流言,楊波聽到後想偷偷給自己做親子鑒定。周懷瑾為瞭離間周俊茂、鄭凱風和楊波三人的關系,在楊波的親子鑒定報告上做瞭手腳,打算拿著假報告去欺騙楊波,讓他誤以為自己真是周俊茂的私生子。結果,沒想到周俊茂發生瞭車禍,周懷瑾之前的計劃泡瞭湯,隻好自導自演一場綁架案,借助“綁匪”將流言傳播出去,讓楊波相信自己真的是私生子,同時,毀掉周俊茂和周氏集團的聲譽。

周懷信比周懷瑾更好控制,為瞭便於以後操控周氏,范思遠給董曉晴寄瞭匿名快遞,促使她去刺殺周懷瑾,撞死董曉晴的人則是鄭凱風為瞭滅口而派去的。


3.未解開的疑點

為什麼鄭凱風如此看重資質平平的楊波?謀殺周俊茂要帶著他?連夜跑路也要帶著他?


4.疑點揭秘

楊波的母親是蘇慧死後張春齡找的新聯系人,通過她母親繼續幹那些骯臟事,把楊波放在身邊隻是為瞭牽制他母親。


案件五 馮斌案、“327國道連環搶劫殺人案”

1.案件描述

市區一所私立學校“育奮中學”的幾名高中學生走丟瞭,其中名叫馮斌的男生還在宿舍留下瞭一封信,後來,馮斌在一條小巷被找到時,發現他已被兇手盧國盛碎屍殺害,當時兇案現場馮斌的同學夏曉楠也在場,但盧國盛並未殺她。

兇手盧國盛牽涉“327國道連環搶劫殺人案”,是此案的重大通緝犯。“327國道”是燕城城外的一段公路,曾是交通命脈之一,十五年前,兇手專挑在這條路上跑中短途的貨運司機進行加害。手段殘忍,如挖眼睛、碎屍等,犯罪手法一次比一次升級。當時,燕城市局成立專案組調查此案,專案組主要負責人就是駱聞舟的師父楊正鋒以及顧釗。

盧國盛和哥哥盧國新以及他哥哥的女朋友聯合犯罪,其餘兩人都是遊手好閑的人,搶劫是為瞭錢財,而盧國盛是天生的反社會分子,以殺人為樂。警方很快逮捕瞭盧國新和他女朋友,但十五年過去瞭,盧國盛依舊沒有抓著,像從人間蒸發瞭一樣,沒想到,卻在馮斌案裡現身瞭。


2.調查結果

馮斌等人帶著夏曉楠出走是為瞭對抗學校內同學施加的校園暴力,學校內流行一種打獵遊戲,將最受討厭的同學選為“鹿”肆意打壓、欺負。校園暴力團體的頭頭是班長魏文川和女生梁右京,魏文川的父親魏展鴻是一個有錢人,梁右京的媽媽則是校董之一。

馮斌聯系瞭一位名叫“向沙托夫問好”的網友,據說這名網友會幫助他們將校園暴力的事傳播出去,並在他們出走後與他們在賓館會面,結果,還未見面,馮斌意外被殺瞭。

盧國盛能在道路復雜的小巷裡成功追殺到馮斌,原來與夏曉楠裝在身上的定位器有關,這個定位器是魏文川要求夏曉楠帶的,因為在他們出走之前,魏文川找到夏曉楠,並告訴她自己知道他們的出走計劃,隻要夏曉楠答應自己的要求,就會保證她今後不會再受到同學的欺負。傢境貧苦、因長相漂亮而備受男生照顧的夏曉楠隻好妥協答應,單純的她沒有預料到自己最終害死瞭馮斌。

盧國盛在幹壞事之前交過一個女朋友,那個女人是個有夫之婦,就是梁右京的媽媽,當時梁右京的媽媽哄騙他說懷瞭自己的孩子,所以,盧國盛一直以為梁右京是自己的女兒。之後,盧國盛在“蜂巢”(一個高端消費場所)做電工,表面上是在這打工,實際上是接客戶的單子——殺人。魏展鴻是有名的開發商,在“蜂巢”也有股份,為瞭達到不法目的,借由蜂巢等高級消費場所,窩藏通緝犯,非法偽造大量身份信息,涉嫌多起謀殺。

盧國盛總是偷偷地借“蜂巢”同事的車去看梁右京,當魏文川偷拿他父親的黑卡並帶著一份假的親子鑒定報告給盧國盛,告訴他如果幫自己做事,不僅能獲得一筆獎金,還能認回女兒時,盧國盛立即答應瞭。好笑的是,梁右京和盧國盛根本沒有血緣關系,這一切都是幕後之人策劃的。

駱聞舟最終找到瞭盧國盛等人真正的藏匿據點——一個偏僻的生態園,盧國盛交代幕後協助魏文川的策劃人是“編號A13”,雖不知此人是誰,但魏文川幾年前曾和一個網名名為“向沙托夫問好”的人聯系過。


3.未解開的疑點

“編號A13”、網友“向沙托夫問好”到底是誰?他們是不是就是整個案子的最終策劃人?


4.疑點揭秘

“編號A13”、網友“向沙托夫問好”都是“朗誦者”的人,是范思遠總體謀劃的,欲利用魏文川引出盧國盛。哪怕需要學生馮斌無辜犧牲,他們還是選擇這樣做。


案件六 顧釗案

1.案件描述

顧釗是和楊正鋒、陸局等人同一輩的老警察,死在瞭“盧浮宮”的一場大火中。案件的一個目擊者逃出來後,指證顧釗在查案過程過程中與領班發生沖突,失手錯殺瞭領班,本想放火毀掉屍體,卻意外引起瞭一場大火。多次和市局合作過的職業線人“老煤渣”也舉報顧釗通過追查通緝犯盧國盛的方式實施貪污受賄。有多位線人作證,且在顧釗傢裡的床底下翻出來幾十萬,人證物證俱在,當事人又不在瞭,最後此案不瞭瞭之。


2.調查結果

顧釗為人節儉善良,自從接手“327國道連環搶劫殺人案”後,一直沒有放棄追查盧國盛的蹤影,後來察覺到市局內部有內奸,便決定和張春久暗暗調查。

盧浮宮是一傢中外合資的大型會所,是魏展鴻的產業之一,與魏展鴻合謀幹不法勾當的張春久為瞭掃清障礙,設法陷害顧釗,派人在盧浮宮留下盧國盛的假指紋,引顧釗去查,再讓線人“老煤渣”出來作假證。


案件七 楊正鋒案

1.案件描述

顧釗死後,也就是三年前,楊正鋒繼續暗暗調查顧釗案的真相。有一次,當他出門買菜回傢經過地下通道時,碰到一個記錄在案的A級通緝犯,通緝犯的精神狀態不太穩定,楊正鋒不敢貿然行事,偷偷聯系瞭一個同事。不巧,剛好有一個遛狗的老太太經過,小狗對著通緝犯狂吠不止,一下子刺激到瞭通緝犯,通緝犯摸出一把刀向老人撲過去,楊正鋒沒有辦法,隻能上前幫忙擋刀,最終,因被捅瞭十幾刀而死。楊正鋒在瀕死之際告訴瞭陶然一個電臺頻道,是一個小眾的聽書節目,這個電臺的投稿人ID名叫“朗誦者”。


2.調查結果

顧釗的老師范思遠懷疑出賣顧釗的人不是張春久就是楊正鋒,為瞭試探出這兩個人的真面目,他給楊正鋒寄瞭一些某些疑案的資料,告訴他張局(即張春久)是可信的,鼓動他繼續調查顧釗案。

楊正鋒也正是中瞭范思遠的套,相信瞭不該相信的人,結果被張春久害死。當時,他和張春久兩人一同跟蹤通緝犯到地下通道,商量好一人從後面追蹤通緝犯,另一人從前面堵住通緝犯,可當楊正鋒撥打電話求救時,張春久並未來救他。

“朗誦者”實際上是范思遠等人,關於他們,作者在書中寫道:“我們遭受過這個世界上最大的不公平,警察沒法替我們抓回罪犯,法律沒法替我們討回公道,我們大聲疾呼,所有人都看著,賠幾顆眼淚,說我們可憐。那時候,我們都曾經以為能獲得全世界的支持,可是時過境遷,人們可憐完,轉眼就忘瞭我們,再要去不依不撓,我們就成瞭祥林嫂……想要的公道,得自己去討,一個人討不來,那就所有人一起聯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