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近期和合資管逾期兌付引發的投資人焦慮問題,本文結合相關產品推介材料,針對“和合資產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星翼貿易有限公司”、“瑞兆租賃(天津)有限公司”協議所載明“資金用於投資銀行承兌匯票項目”真實性的幾處疑問進行分析,也希望投資人中銀行業專傢、票據專傢、貿易行業專傢可以一起參與討論,論證相關推介材料中盈利模式可行性及可持續性問題。本文主要包括三部分內容:
- 關於產品投向的合同約定分析
- 和合資管產品底層資產交易架構及真實性相關疑問
- 對於和合資管向“LawMax商事律師”發送函件的回復
一、關於產品投向的合同約定分析
根據和合資管、星翼貿易、瑞兆租賃的協議約定,其發行的產品底層均投向“銀行承兌匯票項目”
有關“銀行承兌匯票項目”協議內容摘錄(因為主要是定融和資管計劃兩大類產品,所以筆者各選一種產品作為代表進行闡述)。
1、關於資管計劃類產品(以《和合資管-臻選9號資產管理計劃》條款為例)
2、關於定融類產品(以《匯民保票據資產轉讓項目9號2期認購協議》為例)
二、和合資管產品底層資產交易架構及真實性相關疑問
和合資管向投資人推介產品時,曾向投資人先後發送過兩份關於銀行承兌項目的說明:①《和合資管票據項目收益原理說明》、②《和合資管銀行承兌匯票實操案例》,兩份說明雖然載明的交易方式和架構有所變化,但筆者對兩筆項目的交易架構均存在疑問,梳理羅列後與大傢一起探討。
(一)關於《和合資管票據項目收益原理說明》的PPT及該交易架構中涉及的相關疑問
據投資人描述,在和合資管發行“資管計劃產品”時,向投資人發送瞭如下推介材料,來說明其底層的票據資產盈利的模型:
備註:以上材料均摘錄於投資人提供的和合資管出具的產品推介PPT。
上述盈利模型分析:
根據以上《和合資管票據項目收益原理說明》,其業務原理為:
利用銀行定存保證金給到的3%收益扣除銀行承兌匯票的貼息及手續費,最後剩餘的資金就是投資者每一單交易的收益,然後再用每單交易的收益乘以他們總體交易的“筆數”就是他們整體的盈利。
按照和合資管自己整理的公式就是:
收益= (銀行利息-銀票貼現利息)*次數
【我們的疑問】
這樣的交易模型若要持續盈利,必然伴隨著大量銀行承兌匯票的操作,對此投資人對底層交易的真實性存在一定疑慮,為避免問題進一步發酵,希望和合資管能配合投資人明確以下問題:
(二)關於上述產品盈利模型,整個流程操作的起點,首先要向銀行存入保證金,而保證金是長期的,直到票據兌付前,應當都存在,請和合資管公示:
- 具體向哪一傢銀行(或多傢銀行)存入瞭多少保證金,並提供保證金的存入憑證。這些保證金現在是否還存在銀行?請向投資人出示相關憑證。
- 由於該產品盈利模型,最終的收益和交易筆數息息相關,請和合資管公司披露:
(1)《和合資管-臻選9號資產管理計劃》共募集瞭多少資金?
(2)在該資管計劃存續期間,一共操作瞭多少筆票據?
(3)貼現的金額是多少?
(4)所產生的手續費是多少?
(備註:可先行提供近6個月的上述數據。)
提示:這些數據對於和合資管來說並非難事,因為整體的募集資金量和交易的票據筆數、貼現金額、手續費等應該是現有且明確的數字;
(1) 由於現隻要求披露《和合資管-臻選9號資產管理計劃》一支資管計劃的信息和數據,應該不需要和合資管耗費大量的時間審計、查找。
(2)投資人對所投資管計劃產品的底層財產有知情權,作為機構應當配合投資人瞭解實際的資金用途和現狀。
3. 由於這份PPT是和合資管在募資前制作的,經過這麼長時間的資金運作,實際執行情況是否與這張PPT上的流程仍然一致?
如不一致,請和合資管公示具體操作路徑,至少包含環節中各個合同主體的名稱、合同名稱、開戶銀行(要明確到支行)、打款主體的名稱,若實際執行過程中的情況和募資前的說明確實不一致,也請向投資人進一步說明其原因。
4.關於銀行承兌匯票項目逾期兌付的相關疑問:
(1)銀行的承兌匯票,理論上屬於銀行無條件兌付的票據(剛兌),為什麼會出現逾期無法兌付的情況?
(2)到底是什麼原因導致投資人無法如期拿到款項?
值得註意的是:如果和合資管可以公佈相關票據的原始憑證,就很容易判斷資金是否真實投入票據資產項目。
註:《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43條,付款人承兌匯票,不得附有條件,承兌附有條件的,視為拒絕承兌。
此外,《和合資管票據項目收益原理說明》中已有一些機構的名稱,核實起來也會相對方便。
5. 關於《和合資管銀行承兌匯票實操案例》的PPT及該交易架構中涉及的相關疑問
據投資人描述,在和合資管發行“定融產品”時,向投資人發送瞭如下推介材料,來說明其底層的票據資產盈利的模型:
(備註:以上材料均摘錄於投資人提供的和合資管出具的PPT。)
上述產品盈利模型分析:
根據《和合資管銀行承兌匯票實操案例》,其業務原理為:
因為票據交易過程中會有收票價格和貼現價格之間的差額,可以通過每天交易2單票據,實現投資獲益。
【我們的疑問】
這樣的交易模型,必然伴隨著大量銀行承兌匯票的操作,由於現在定融類產品已出現逾期兌付情形,對於大量投資人的焦慮情緒,希望和合資管進一步配合投資人明確以下內容:
- 提供通過金交所發行定融產品的總體募集資金量、原始交易的票據數量、金額、貼現的憑證、交易合同等投資人有權知情的數據及文件。
- 以上任何交易環節,筆者都沒有看到和合資管是在哪一個環節加入的,以及獲利的,請明示以下信息:
(1)和合資管是在什麼環節加入?
(2)通過什麼方式獲利的?
(3)營業收入來源於哪個環節?哪傢公司?
(4)和合資管募集的資金是在哪一個環節買入票據的?如何實現資金的控制的?
3. 如果和合資管認為現在交易的模型已經與該《和合資管銀行承兌匯票實操案例》不一致,也請和合資管明示現在具體的操作流程、涉及的主體(請特別明確和合資管作為哪個環節的主體加入)、資金路徑、實現資金控制的原理。
以上我們團隊不理解之處,一定程度上也代表瞭很多投資人的疑慮,望和合資管予以正面回應,給各個投資人答疑解惑。
三、對於和合資管向“LawMax商事律師”發送函件的回復
和合資管因為我們公眾號曾於2023年9月6日發佈文章《和合資管涉嫌違規募集、發行資管產品——<和合資管-臻選9 號資產管理計劃>投資人維權控訴》,和合資管在2023年9月8日(本周五)向我們團隊公眾號後臺發送的《告知函》(如下圖):
針對如上和合資管(上海)有限公司向我們發送的《告知函》,我們在此予以回應:
首先,函件我方已經收悉,如果我方存在過錯,我方願意改正,以上問題,也請貴公司予以正面回應。
其次,關於林強是否出逃,在我方2023年9月6日發佈的文章中明確備註是“據投資人描述”的內容,在我方獲悉前,該傳聞在眾多投資人中處於廣泛流傳的狀態,並非我方主觀臆測,文中也已明確是投資人的描述,相信一般不會造成誤解。
再次,若林強並未出逃,而是處於能正常聯絡的狀態,對於投資人來說,是較為安心的一個消息,有利於避免矛盾的進一步激化,也希望林強能出面回應下投資人的焦慮。
最後,你方備案的產品,在2018年1月之後,隻有2023年6月備案的《和合資管錦繡合勝1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但你們在2018年-2023年期間發行的諸如:《和合資管-臻選9號資產管理計劃》等產品,都正常備案和運行瞭嗎?這支資管計劃的募集資金的收款行都是和合資產管理 (上海) 有限公司,對於該產品的運行情況,相信廣大投資者更清楚,在此不再贅述。
綜上,希望和合資管正面回應筆者提出的上述問題,給投資人一個明確的答復。
另外,想提及一點,在這段時間,不斷有投資人和我們訴說自己的苦楚,其中一位67歲的老人,所有養老的資金都已投入和合資管發行的產品,處於無法兌付的狀態。
請和合資管正視投資人所處的環境,將向我們發函的時間,用於想辦法解決投資人的實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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