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傳

微信泄密在瞬間,警鐘時刻需長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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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條:“國傢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傢秘密法》的規定,故意或者過失泄露國傢秘密,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國傢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規定酌情處罰。”

案情回顧

2017年2月,研究生李某,借調到銀監會工作,通過微信將當時央行制定的、尚處於內部征求意見階段的《關於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及起草說明拍瞭下來發給前同事,由此造成國傢秘密泄露,最終被判故意泄露國傢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法律講堂

微信是現代人重要的通訊方式之一,但這些“高科技”在給我們帶來瞭便利與快捷的同時,也存在極大的弊端。工作中,經常可以看到,一些涉密人員在從事涉密工作時,身邊放著手機。提醒之時,說著:“我就放旁邊,不會泄密的。”然而就是在這一次次的滿不在乎之中,造成瞭泄密的惡果。比如此案中李某的行為,正是由於其隨手一拍發給別人造成瞭國傢秘密泄露,導致其構成故意泄露國傢秘密罪而鋃鐺入獄,其大好前途盡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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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六十一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周歲未成年人,國傢另有規定的除外。營業性娛樂場所、酒吧、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不得招用已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招用已滿十六周歲未成年人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執行國傢在工種、勞動時間、勞動強度和保護措施等方面的規定,不得安排其從事過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勞動或者危險作業。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組織未成年人進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動。經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同意,未成年人參與演出、節目制作等活動,活動組織方應當根據國傢有關規定,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五條 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必須遵守國傢有關規定,並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所需申請材料

小米作為一名高二學生,覺得自己成績太差,他向父母表示自己已經16周歲,生活能夠自理,所以想參加工作,最終父母支持瞭小米的決定。但當小米到一傢公司應聘時,卻遭到公司拒絕,理由是小米尚未成年。

救助申請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予救助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六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三款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周歲未成年人,國傢另有規定的除外。招用已滿十六周歲未成年人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執行國傢在工種、勞動時間、勞動強度和保護措施等方面的規定,不得安排其從事過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勞動或者危險作業。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小米已年滿16周歲,完成瞭九年義務教育,符合法律對於未成年人參加工作的年齡界限和受教育程度的規定,所以小米參加工作是可以的。至於對小米錄取與否,應當根據招工的實際標準和要求進行選擇。

救助標準及時限

救助標準以當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準,一般不超過36個月的工資總額,具體金額根據案件情節、實際損失情況、救助申請人有無過錯及過錯程度、救助申請人傢庭經濟情況等綜合確定。受理後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予以救助和具體救助金額的決定。

關註阿圖什檢察

撰稿 | 第三檢察部

編輯 | 艾克拜爾江·阿力木

審核 | 鄧露

檢察官提示

1.在公共信息網絡上發佈信息不能涉及國傢秘密;

2.不能在門戶網站上登載涉密信息,不能在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傳遞國傢秘密,不能在非涉密辦公網絡上存儲、處理涉密信息;

3.保密就是保生命,維護國傢安全人人有責,發現危害國傢安全的情況和線索,均可以撥打12339向國傢安全機關舉報。

關註阿圖什檢察

撰稿 | 第一檢察部

編輯 | 勾軍濤

審核 | 鄧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