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處置方案

凤歌笑孔丘 2024-06-03 02:12 1次浏览 0 条评论 taohigo.com

********應急處置方案

******** 應急預案啟動

*********改造施工過程中出現人身傷害、高處墜落、火災、物體打擊、觸電、起重傷害、腳手架坍塌等突發事件時啟動本預案。

1.1啟動流程

1.1.1、突發事件發生後,現場作業班組長立即將突發事件基本情況報告應急指揮組組長。

1.1.2、由應急指揮組組長根據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發展趨勢、可能造成的後果和應急處理的需要,決定啟動預案。

1.1.3、由安全負責人負責通知應急指揮組成員,應急指揮組成員接到通知後,應在第一時間到達指定地點。

1.1.4、應急指揮組人員按職責分工,指揮現場人員立即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1.2事故報告

1.2.1、一般突發事件、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後事故現場相關人員應立即上報公司領導。

1.2.2、現場發生突發事件後,發現人員立即向應急指揮組組長報告,應急指揮組組長應在第一時間向當值值長匯報,由公司領導根據規定向******市政府有關部門匯報。

1.2.3、應急處理過程中,應急指揮組組長應及時將進展情況報告當值值長。

1.3應急處置

1.3.1、突發事件發生時,施工現場作業班組長立即按照應急預案進行必要的前期處置,迅速組織對傷員進行搶救。

1.3.2、應急指揮組組長接到報告後,立即趕赴現場,同時向救援人員佈置工作任務,進行工作分配,保持24小時通信暢通。

1.3.3、各救援人員迅速趕赴事故現場,根據各自職責,組織開展現場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災害。

1.3.4、安監保衛人員負責隔離、控制和保護事故現場,疏散周邊無關人員,配合做好事故過程的調查。

1.3.5、搶險救援人員在事故應急指揮組的統一指揮和協調下,負責現場的隔離保護、人員疏散和傷亡人員緊急救助。

1.3.6、後勤保障人員組織醫療救護,協調組織救災資金、物資和運輸等工作。

1.4申請援助

發生突發性事件後,如有必要,應急指揮組可發包方支援。

1.5現場救護

現場急救,就是應用急救知識和最簡單的急救技術進行現場初級救生,最大程度地穩定傷病員的傷情,減少並發癥,維持傷員的最基本的生命體征。現場急救是否及時和正確,關系到傷病員生命和傷害的結果。

1)急救步驟

急救是對傷病員提供緊急的監護和救治,給傷病員以最大生存機會,急救一定要遵循以下四個急救步驟:

①調查事故現場,調查時要確保周圍環境對自身或其他人無任何危險,迅速使傷員脫離危險場所。

②初步檢查傷員,判斷其神志、心跳、呼吸循環是否有問題,必要時立即進行現場急救和監護,使傷員保持呼吸道暢通,視情況采取有效的止血、防止休克、包紮傷口、固定、保存好斷離的器官或組織、預防感染、止疼等措施。

③同步呼救。在施救的同時,另派人撥通電廠急救電話或120,通知救護人員和車輛,並繼續進行施救,一直要堅持到救護人員或其他施救者到達現場接替為止。

④如果沒有發現危及傷員生命安全的體征,可作第二次檢查,以免遺漏其他的損傷、骨折和病變。

2)施工現場人身傷害急救處理辦法

(1)止血

①壓迫止血法:先抬高傷肢,然後用消毒紗佈或棉墊覆蓋在傷口表面,在現場可用清潔的手帕、毛巾或其他棉織品代替,再用繃帶或佈條加壓包紮止血。

②指壓動脈出血近心端止血法:按出血部位分別采用指壓面動脈、頸總動脈、鎖骨下動脈、股動脈、脛前後動脈止血法。

(2)包紮、固定

創傷處用消毒的敷料或清潔的醫用紗佈覆蓋,再用繃帶或佈條包紮。在肢體骨折時,又可借助繃帶包紮夾板來固定受傷部位上下兩個關節,減少損傷,減少疼痛,預防休克。

(3)出現顱腦損傷,必須維持呼吸道通暢,昏迷者應平臥,面部轉向一側,以防舌根下墜或分泌物、嘔吐物吸入,發生喉梗塞。

(4)有骨折者,應初步固定後再搬運。遇有凹陷骨折、嚴重的顱底骨折及嚴重的腦損傷癥狀出現,創傷處用消毒的紗佈或清潔佈等覆蓋傷口,用繃帶或佈條包紮後,及時送就近有條件的醫院治療。

(5)傷員轉移

經現場止血、包紮、固定後的傷員,應盡快正確的搬運送醫院。

①在搬運嚴重創傷伴有大出血或已休克的傷員時,要平臥運送傷員,頭部可放置冰袋,路途中要盡量避免震蕩。

②在搬運高處墜落傷員時,若有脊椎損傷可能,一定要使傷員平臥在硬板上搬運,切忌隻抬傷員的兩肩與兩腿或單肩背運傷員,否則將造成嚴重的後果、甚至死亡。

心肺復蘇法

(1)胸外按壓:正確的按壓位置是保證胸外按壓效果的重要前提。確定正確按壓位置的步驟如下:

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沿觸電傷員的右側肋弓下緣向上,找到肋骨和胸骨接合處的中點;

兩手指並齊,中指放在切跡中點(劍突底部),食指平放在胸骨下部;

另一隻手的掌根緊抬食指上緣置於胸骨上,即為正確的按壓位置。

正確的按壓姿勢是達到胸外按壓效果的基本保證。正確的按壓姿勢如下:

使觸電傷員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救護人員站立或跪在傷員一側肩旁,兩肩位於傷員胸骨正上方,兩臂伸直,肘關節固定不屈,兩手掌根相疊,手指翹起,不接觸傷員胸壁;

以髖關節為支點,利用上身的重力,垂直將正常成人胸骨壓陷3cm——5cm(瘦弱者酌減);

按壓至要求程度後,立即全部放松,但放松時救護人員的掌根不得離開胸壁。按壓必須有效,其標志是按壓過程中可以觸及到頸動脈搏動。

操作頻率如下:

胸外按壓要以均勻速度進行,每分鐘100—120次左右,每次按壓和放松的時間相等。

胸外按壓與口對口(鼻)人工呼吸同時進行,其節奏為每按壓30次後吹氣2次(30:2),反復進行。

(2)通暢氣道:觸電傷員呼吸停止,重要的是應始終確保氣道通暢。如發現傷員口內有異物,可將其身體及頭部同時側轉,並迅速用一個手指或用兩手指交叉從口角處插入,取出異物。操作中要註意防止將異物推到咽喉深部。

通暢氣道可采用仰頭抬頦法。用一隻手放在觸電者前額,另一隻手的手指將其下頜骨向上抬起,兩手協同將頭部推向後仰,舌根隨之抬起,氣道即可通暢,嚴禁用枕頭或其他物品墊在傷員頭下。頭部抬高前傾,會加重氣道的阻塞,且使胸外按壓時心臟流向腦部的血流減少,甚至消失。

(3)口對口(鼻)人工呼吸:在保持傷員氣道通暢的同時,救護人員用放在傷員額頭上的手指,捏住傷員的鼻翼,在救護人員深吸氣後,與傷員口對口緊合,在不漏氣的情況下,先連續大口吹氣兩次,每次1秒—5秒。如兩次吹氣後試測頸動脈仍無搏動,可判斷心跳已經停止,要立即同時進行胸外按壓。

除開始時大口吹氣兩次外,正常口對口(鼻)呼吸的吹氣量不需過大,以免引起胃膨脹。吹氣和放松時要註意傷員胸部應有起伏的呼吸動作。吹氣時如有較大阻力,可能是頭部後仰不夠,應及時糾正。

傷員如牙關緊閉,可口對鼻進行人工呼吸。口對鼻人工呼吸吹氣時,要將傷員觜唇緊閉,防止漏氣。

(4)搶救過程中的再判定

①按壓吹氣2分鐘後(相當於單人搶救時做瞭5個30:2壓吹循環),應用看、聽、試方法在5秒——7秒時間內完成對傷員呼吸和心跳是否恢復的再判定。

②若判定頸動脈已有搏動但無呼吸,則暫停胸外按壓,而再進行2次口對口人工呼吸,接著每5秒時間吹氣1次(即每分鐘12次)。如脈搏和呼吸均未恢復,則繼續堅持心肺復蘇法搶救。

(5)搶救過程中傷員的移動與轉院

①心肺復蘇應在現場就地堅持進行,不要為方便而隨意移動傷員,如確實需要移動時,搶救中斷時間不應超過30秒。

②移動傷員或將傷員送往醫院時,應使傷員平躺在擔架上,並在其背部墊以平硬闊木板。移動或送醫院過程中應繼續搶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繼續心肺復蘇法搶救。

③應創造條件,用塑料袋裝入砸碎瞭的冰屑做成帽狀包繞在傷員頭部,露出眼睛,使腦部溫度降低,爭取心腦完全復蘇。

(6)傷員好轉後的處理

①如傷員的心跳和呼吸經搶救後均已恢復,可暫停心肺復蘇法操作,但心跳呼吸恢復的早期有可能再次驟停,應嚴密監護,不能麻痹,要隨時準備再次搶救。

②初期恢復後,傷員可能神志不清或精神恍惚、躁動,應設法使傷員安靜。

③現場搶救用藥:現場觸電搶救,對采用腎上腺素等藥物治療應持慎重態度。如沒有必要的診斷設備和條件及足夠的把握,不得亂用。在醫院內搶救觸電者時,由醫務人員經醫療儀器設備診斷後,根據診斷結果再決定是否采用。

1.6緊急安全疏散

施工現場應設立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安全通道、安全繩等,要教育和培訓事故人員學會自救和求救的方法。應急指揮組要組織好救護工作,要選擇現成的疏散通道和設施,做到盡快疏散人員和設備。

1.7腳手架坍塌應急處置

一旦發生腳手架坍塌事故,發現人員應大聲呼救,同時報告現場負責人和應急指揮小組,同時盡快將傷者脫離危險區域。

1.7.1原則:發生腳手架坍塌事故,最先發現事故的人員應大聲呼叫,呼叫內容要明確,將信息準確傳出。聽到呼叫的任何人,均有責任將信息報告給與其最近的管理人員,使消息迅速報告到應急指揮小組,應急救援小組應向最先發現事故人員有關情況,瞭解是否有人員受傷,組織現場人員救護工作,救護過程中應確保救護人員自身安全。

1.7.2報警:當有人員受傷時,發現人員立即撥打急救電話3862260或120,報告事故地點,同時必須告知工程附近醒目標志建築,以利救護車迅速判斷方位。

1.7.3接車:安排專人迅速到路口接車,引領救護車迅速到達現場。

1.7.4在急救車未到來前,對傷員進行必要的處置,應使其平躺地上,周圍應通風良好,有呼吸停止現象的,搶救小組成員應對其進行人工呼吸。

1.7.5現場保護:應急小組應負責保護現場,以滿足事後對事故調查的需要。

1.8高處墜落應急處置

如發生人員高處墜落事故,發現人員應大聲呼救,同時報告現場負責人和應急指揮小組。

1.8.1報警當有人員受傷時,發現人員立即撥打急救電話120,報告事故地點,同時必須告知工程附近醒目標志建築,以利救護車迅速判斷方位。

1.8.2接車:安排專人迅速到路口接車,引領救護車迅速到達現場。

1.8.3救援處置:立即停止所有施工作業,組織應急救援工作,需要搶救的傷員,應立即就地堅持正確搶救。

1)傷員如神志清醒者,應使其就地躺平,嚴密觀察,暫時不要站立或走動。

2)傷員如神志不清,應就地仰面躺平,且確保氣道通暢,並用5s時間,呼叫傷員或輕拍其肩部,以判定傷員是否意識喪失。禁止搖動傷員頭部呼叫傷員。

3)急救方法:清理呼吸道異物,根據實際情況使用心肺復蘇法展開急救,直到醫務人員到來。

1.8.4呼吸、心跳情況的判定

1)傷員如意識喪失,應在10s內,用看、聽、試的方法,判定傷員呼吸與心跳情況;

2)看——看傷員的胸部、腹部有無起伏動作;

3)聽——用耳貼近傷員的口鼻處,聽有無呼氣聲音;

4)試——試測口鼻有無呼氣的氣流。再用兩手指輕試一側(左或右)喉結旁凹陷處的頸動脈有無搏動。若看、聽、試結果,既無呼吸又無頸動脈搏動,可判定呼吸心跳停止。

1.9 火災應急處置

當發生火災事故時,第一發現人員應大聲呼叫:“某部位著火啦”,並及時通知現場負責人和應急指揮組。報警時盡量告知清除三個要素:1)著火地點。2)著火的具體燃燒物質,有無爆炸和毒氣泄漏。3)有無人員受困。4)報警人姓名和聯系電話。

1.9.1現場指揮組接到報告應立即組織現場施工人員利用滅火器、消防水進行滅火,迅速關閉電源,將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區域,嚴禁用水撲救著火電器。若火勢較大或發展迅猛,立即組織現場人員撤離、疏散,並報警,同時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如果有人員受傷應同時撥打急救電話(120)。

1.9.2人身急救報警時應說明詳細地址和受傷人員性別、主要受傷部位、意識是否清晰等,留下聯系電話並保持暢通。報警後,應由熟悉情況的人到最近區域口迎候。

1.9.3 消防人員到位後,立即實施救火。如火情得不到有效控制,由消防人員撥打119上報上一級消防隊,火情被撲滅後,應做好現場保護工作,待有關部門調查並經同意後,清理事故現場。

1.10 物體打擊應急處置

1.10.1 發現有人遭物體打擊受傷後,現場人員應大聲呼救,同時報告現場負責人和應急指揮小組,同時盡快將傷者脫離危險區域。

1.10.2 現場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到現場查看情況並報告指揮小組。若人員傷勢較重,應立即撥打急救電話(120)。

1.10.3 現場應急指揮小組接到報警後,立即組織應急搶救,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

1.10.4醫務人員到達現場後首先觀察傷者的受傷情況、部位、傷害性質。

1.10.5如發生休克,要讓傷者平靜、保暖、平臥、少動,並將下肢抬高約20度左右,盡快送醫院進行搶救治療。

1.10.6遇呼吸、心跳停止者,應立即進行心肺復蘇,直至呼吸、心跳恢復或醫院救援人員到達。

1.10.7 出現顱腦損傷,必須維持呼吸道通暢,昏迷者應平臥,面部轉向一側,以防舌根下墜或分泌物、嘔吐物吸入,發生喉梗塞。

1.10.8有骨折者,應初步固定後再搬運。遇有凹陷骨折、嚴重的顱底骨折及嚴重的腦損傷癥狀出現,創傷處用消毒的紗佈或清潔佈等覆蓋傷口,用繃帶或佈條包紮後,及時送就近有條件的醫院治療。

1.10.9 重傷員運送應使用擔架,腹部創傷及背部創傷者應臥位運送,顱腦損傷一般采取半臥位,胸部傷者一般取仰臥偏頭或側臥位,以免嘔吐誤吸。

1.10.10 搶救脊椎受傷的傷員,不要隨便翻動或移動傷員。

1.10.11對於頭部受到物體打擊的傷員,檢查中未發現頭部出血或無顱骨骨折的傷員,如果當時發生過短暫性昏迷但很快又恢復意識,切勿掉以輕心而放松警覺。該類傷員必須送醫院進一步檢查並應留院觀察,因為這可能是嚴重腦震蕩或硬腦殼撕裂出血的前兆。

1.10.12 註意保護好事故現場,便於調查分析事故原因。

1.10.13 撥打急救電話時應說明詳細地址和受傷人員性別、主要受傷部位、意識是否清晰等,留下聯系電話並保持暢通。報警後,應由熟悉情況的人到最近路口迎候。

1.10.14救援人員要做好自身防護措施,高處救援正確使用防墜落用具。

1.10.15查明事故原因和事故責任人,制訂或修改有關措施,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1.11觸電應急處置

1.11.1發現有人觸電時,應大聲呼救,立即使觸電人員脫離電源;脫離電源方法如下:

發現人員觸電,救護人員應設法迅速切斷電源,如拉開電源開關、刀閘,拔除電源插頭等;或使用絕緣工具、幹燥的木棒、木板、絕緣繩子等絕緣材料解脫觸電者;也可抓住觸電者幹燥而不貼身的衣服,將其拖開,切記要避免碰到金屬物體和觸電者的裸露身體;也可用絕緣手套或將手用幹燥衣物等包起絕緣後解脫觸電者;救護人員也可站在絕緣墊上或幹木板上,絕緣自己進行救護。為使觸電者脫離導電體,最好用一隻手進行。

1.11.2發現者應立即報告現場負責人和應急指揮小組,報告時應明確事故地點、時間、受傷程度和人數,同時通知有關部門停電。

1.11.3應急指揮小組立即趕赴現場,根據傷員受傷程度,決定采取合適的救治方法,同時立即撥打急救電話120求救,並派人等侯在交叉路口處,指引救護車迅速趕到事故現場,爭取醫務人員接替救治。在醫務人員未接替救治前,現場人員應及時組織現場搶救。

1.11.4搶救方法

1.11.4.1觸電傷員如神志清醒者,應使其就地仰面平躺,嚴密觀察,暫時不要使其站立或走動。

1.11.4.、觸電傷員如神志不清者,應就地仰面平躺,且確保氣道暢通,並用5秒時間,呼叫傷員或輕拍其肩部,以判斷傷員是否意識喪失,禁止搖動傷員頭部呼叫傷員。

1.11.4.3觸電後又摔傷的傷員,應就地仰面平躺,保持脊柱在伸直狀態,不得彎曲;如需搬運,應用硬模板保持仰面平躺,使傷員身體處於平直狀態,避免脊椎受傷。

1.11.4.4呼吸、心跳情況的判定

1)觸電傷員如意識喪失,應在10秒內,用看、聽、試的方法,判定傷員呼吸、心跳情況。

看——看傷員的胸部、腹部有無起伏動作。

聽——用耳貼近傷員的口鼻處,聽有無呼吸聲音。

試——試測口鼻有無呼吸的氣流,再用兩手指輕試一側(左或右)喉結旁凹陷處的頸動脈有無搏動。

2)若看、聽、試結果,既無呼吸又無頸動脈搏動,則可判定為呼吸、心跳停止。

1.11.4.5心肺復蘇法

觸電傷員的呼吸和心跳均已停止時,應立即按心肺復蘇法中支持生命的三項基本措施進行搶救。

1.12起重傷害應急處置

1.12.1起重傷害事故發生後,發現人員應大聲呼救,同時報告現場負責人和應急指揮小組,發生人員受傷的,應盡快將傷者脫離危險區域。

1.12.2 現場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到現場查看情況並報告應急指揮小組。

1.12.3 現場應急指揮小組接到報警後,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應急搶救,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如遇事態嚴重,難以控制和處理,應立即撥打急救電話(電話:3862260或120)並做好以下兩點工作:

1) 認真觀察傷員全身情況,防止傷情惡化。發現受傷人員有呼吸、心跳停止時,應立即在現場就地搶救,對傷員進行止血、包紮、轉移搬運傷員、處理急救外傷等。

2) 救護人員到達現場後,應立即與現場負責人取得聯系,現場負責人交待有關情況後,協助救護人員進行搶救。

1.12.4 人身輕傷事件應急處置

1)輕微傷:

a.停止傷者的工作;

b.實施簡易處置;

c.傷勢為創口時,簡易包紮後,迅速將傷者送當地醫院治療;

d.傷情難以確定時,由醫生決定是否送醫院治療;

e.救護人員向應急指揮組進行簡要匯報。

2)輕傷:

a.立即停止傷者的工作;

b.實施簡易處置;

c.傷勢為創口時,簡易包紮後,迅速將傷者送當地醫院治療;

d.傷勢較重或傷情難以確定時,由醫生決定是否送醫院治療;

e.應急指揮小組應在1分鐘之內安排駕駛員緊急出車;駕駛員接到命令後,必須在5分鐘內將車開至事發現場。

3)人身重傷:

a.立即救助傷者;

b.救護人員迅速向應急指揮組匯報,應急指揮組安排對事故現場拍照並進行事故調查;

c.立即停止他人及傷者工作,保護事故現場,防止他人進入;

d.電話請求電廠和當地醫院醫生趕赴事發地點實施緊急救治;

e.由醫生根據傷勢診斷情況做出送當地醫院決定。

1.13窒息、中毒應急處置

如發生人員窒息,發現人員應大聲呼救,同時報告現場負責人和應急指揮小組。不可盲目進入有限空間進行施救。

1.13.1救援處置:

立即停止所有施工作業,組織應急救援工作,利用檢測儀測量有限空間有害氣體濃度,不滿足人員進入要求的,救援人員應穿戴正壓式呼吸器進入救援;

持續向有限空間內通風,排除有害氣體,未穿戴正壓式呼吸器的救援人員必須待有限空間符合進入條件後再進入救援;

將窒息人員救出有限空間後,讓其仰面躺平,且確保氣道通暢,周圍禁止聚集過多人員,應保持傷員周圍空氣流通;

傷員傷員如神志不清,呼叫傷員或輕拍其肩部,以判定傷員是否意識喪失。禁止搖動傷員頭部呼叫傷員;

傷員急救方法:清理呼吸道異物,根據實際情況使用心肺復蘇法展開急救,直到醫務人員到來;

對傷員進行心肺復蘇法治療。

2 應急解除

當滿足下列條件時,由應急指揮組組長宣佈解除應急狀態:

(1)受傷人員得到救治,病情得到控制;

(2)傷亡人員善後工作得到妥善處理;

(3)造成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得到消除或控制;

(4)現場取證工作結束;

(5)損壞機械設備已得到妥善處理,具備恢復施工條件。

3 後期處置

3.1事件調查

(1)事件調查和處理的具體辦法按國傢和*****公司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

(2)積極配合上級及地方有關部門對事件進行調查分析;

(3)按照“四不放過”的要求,客觀、公正、準確地查清事件原因,查明事件性質和責任,總結教訓,提出防范措施,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3.2善後處理

(1)人身傷亡事故搶救完畢後,事發各相關方要立即查驗現場安全隱患,進行整改並通過復檢合格。

(2)重新開始工作後,事發現場各有關方應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在保證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工作計劃任務。

(3)項目部應及時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4)處理結束後,有關各方及時補齊消耗的工器具、材料、備品備件等物資儲備。

3.3評估與改進

(1)公司事故應急工作組組織對應急處理過程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組織有關各方對項目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並上報公司。

(2)公司事故應急工作組督促人身事故涉及的各相關方及時總結應急處理工作經驗和教訓,進一步完善人身事故應急處理、應急救援及搶險等相關措施。

3.4記錄整理

3.4.1事故應急工作組、項目部及參與應急處理各方應指定專人完整做好下列記錄:

(1)應急處理的會議記錄;

(2)突發事件發生、發展、處理過程中的記錄;

(3)有關影音、圖像資料;

(4)工作記錄,消耗的各類應急物資;

(5)應急處理過程中來自政府、上級機關的指示、指令;

(6)當地政府、公安等部門出具的證明或發佈的有關信息;

(7)信息發佈的有關記錄;

8)善後處理的有關工作記錄。

3.2.2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後,事故應急工作組、項目部、參與應急處理的各方應將應急處理全過程中形成的各種記錄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整理存檔。

3.5保險理賠

突發事件發生後,凡已購買財產及人員保險的,項目部應聯系保險機構進行現場勘驗,做好申請理賠工作。

3.6培訓和演練

(1)檢修負責人對全體人員在開工前進行應急演練相關培訓。

(2)檢修負責人按其職責分工,負責組織全體施工人員按照事件“應急處置”的要求進行高處墜落、腳手架坍塌、火災、物體打擊、觸電、起重等培訓和模擬演練,開工前至少進行一次消防演練。演練結束後由項目負責人組織對“應急處置”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必要時對“應急處置”的要求進行調整或更新。演練、評價和更新的記錄應予以保存。

4 應急指揮小組通訊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