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選拔優秀教育人才,建設素質一流的教師隊伍,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1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27號)和《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經研究,連雲港市教育局面向社會為直屬學校公開招聘編制內教師22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具體崗位及各崗位招聘條件等詳見《連雲港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和《連雲港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選崗表》(附件2,以下簡稱《選崗表》)。《崗位表》和《選崗表》可在連雲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連雲港教育網查詢、下載。

二、報考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備良好的品行。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5年8月1日至2003年7月31日之間出生)。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應聘,可放寬至40周歲;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表》中寫明的為準,年齡計算方法不變。

3.具備《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其中,“專業”條件按《江蘇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設置。

4.資格條件中的學歷指國民教育序列學歷。具有國(境)外學歷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認證材料。

5.資格條件中的“2021年畢業生”指在2021年畢業並已取得學歷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1年12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1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後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1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後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1年畢業生崗位。

6.具有與應聘崗位相符合的教師資格證書,其中:應聘jyj049-jyj057崗位的人員,教師資格證暫不作要求,但須在聘用之日起3年內取得中職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應聘其他崗位的人員,受疫情影響,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可持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合格成績(即“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成績”,小學、中職教師資格為兩科筆試成績,初中、高中教師資格為三科筆試成績)報名應聘,但在辦理聘用手續前須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7.資格條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時間計算到2021年8月31日,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8.本次公開招聘的全部崗位均沒有戶籍限制。

9.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傢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不要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1屆畢業生。

2.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後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於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後發佈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冊)人員。

4.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傢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有關待遇

被聘用的人員納入連雲港市事業編制管理,享受連雲港市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待遇。

四、報名事項

報名及資格審核由連雲港市教育局負責。

(一)報名方式、時間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名網址:連雲港市公開招聘網上報名平臺“市教育系統”入口(建議使用360極速瀏覽器極速模式進行訪問)。

1.報名時間:2021年7月19日09:00–7月21日16:00。

2.資格初審時間:2021年7月19日09:00–7月22日16:00。

3.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2021年7月19日–7月23日每天的09:00-16:00。逾期,視為沒有異議。

4.資格初審單位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21年7月19日–7月24日每天的09:00-16:00。

5.繳費確認時間:2021年7月19日09:00–7月25日12:00。

對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工作經歷和其他資格條件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應聘人員撥打相關崗位政策咨詢電話,政策咨詢電話見《崗位表》。

(受理涉及網報平臺使用、打印準考證等技術保障問題)。

(二)網上確認

1.連雲港市教育局將按照本公告、國傢和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相關規定對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初審。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後可到報名平臺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連雲港市教育局陳述申辯。

2.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須在網上繳納報名費9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傢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傢庭的應聘人員,先繳費確認,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在筆試結束後一周內,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到連雲港市教育局組織人事處(連雲港市海州區蒼梧路23號403室)辦理減免手續,統一退還報名費。

3.通過資格初審並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繳費成功後,除應聘崗位被取消或符合條件的貧困傢庭人員外,不退還報名費。

4.應聘人員因個人信息填寫不完整、不準確導致資格初審未通過或未按時在網上進行報名確認、繳納報名費等導致報名不成功的,均視為報名無效,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責任。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須在筆試前3日內登錄原報名平臺打印準考證(筆試時間將在連雲港教育網另行公佈,請應聘人員及時關註)。若出現由於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致錯過打印準考證情況,視為應聘人員自動放棄應聘資格。打印準考證中如有問題,請與連雲港市教育局組織人事處聯系。

(四)報名註意事項

1.應聘人員須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並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100kb以下。

2.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傢、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應聘,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定,填寫的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有效。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連雲港市教育局進一步咨詢確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於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將及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存在惡意註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3.各招聘崗位的筆試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在2021年7月27日09:00-12:00登錄到連雲港市公開招聘網上報名平臺“市教育系統”入口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對部分緊缺、層次要求較高等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急需人員的崗位,經招聘單位申請,連雲港市教育局同意,報連雲港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審核後,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並於開考前在連雲港教育網公佈。

4.資格初審通過後,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以下簡稱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對報名期間遇到的特殊情況,經研究後,將在連雲港教育網統一公佈,請應聘人員及時關註。

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部分崗位加試技能測試(詳見《崗位表》),筆試、技能測試、面試均由連雲港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應聘人員在考試各環節均須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筆試

1.筆試內容: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學科專業知識。不指定復習用書,不委托任何個人或部門舉辦培訓輔導。

2.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3.采取閉卷答題形式進行,筆試滿分100分,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

4.註意事項:

(1)本次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2)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

(3)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須於考前至少14天申領“蘇康碼”並且每天進行健康申報,考試當天“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於37.3℃,並無幹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5.筆試成績以百分制的形式在連雲港教育網公佈,應聘人員可憑準考證號查詢。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連雲港市教育局負責。

1.筆試閱卷結束後,無技能測試的崗位,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招聘的人數,按3: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選(末位成績並列的,一並參加);應聘jyj049-jyj057崗位的考生,筆試合格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其它有技能測試的崗位,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招聘的人數,按5: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選(末位成績並列的,一並參加)。

2.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供筆試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學歷等相關證書、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其中:普通高校2021年畢業生須提供就讀院校蓋章的《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的畢業生須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國(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歷認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請進入資格復審范圍內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筆試成績排名較前的人員,在筆試成績公佈後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系方式暢通,以便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4.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技能測試)資格,並在應聘同一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被取消面試(技能測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向連雲港市教育局陳述申辯。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在連雲港教育網公佈。

(三)技能測試

技能測試主要測試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技能(詳見《崗位表》),技能測試合格分數線為技能測試總分的60%。技能測試成績將以百分制的形式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應聘人員。

(四)面試

1.無技能測試的,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直接進入面試;有技能測試的,在技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根據折合成績(筆試成績×30%+技能測試成績×3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招聘的人數,按3: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末位成績並列的,一並參加)。入圍面試人員的姓名、筆試(技能測試)成績及排名將在連雲港教育網公佈,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公佈後不再遞補。

2.面試形式為演課答辯,演課內容為相應學段、相應學科教材內容,不委托任何個人或部門舉辦培訓輔導。

3.面試總分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應聘人員。

4.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未在指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五)總成績計算方法及公佈

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無技能測試崗位的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有技能測試崗位的總成績=筆試成績×30%+技能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面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在面試結束後在連雲港教育網公佈。

六、體檢

1.體檢人選確定。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如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參加體檢,如面試成績仍相同,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加試方式另定。

2.體檢工作由連雲港市教育局負責,按修訂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操作手冊和《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辦法》等文件規定組織實施。入圍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由連雲港市教育局負責,成立考察組,按照《連雲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註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的用人導向,全面瞭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或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對於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應聘資格。

八、公示

連雲港市教育局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連雲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連雲港教育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因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擬聘用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擬聘用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連雲港市教育局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並報連雲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如遞補,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遇同分,處理方式同上)。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後,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後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或者本部門的資格。

九、選崗與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崗位代碼jyj001-jyj035崗位按照各崗位總成績高低順序在招聘崗位范圍內進行公開自主選崗,如總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高低決定選崗先後順序,如面試成績仍相同,則抽簽決定選崗先後順序(具體崗位詳見《選崗表》)。應聘人員因個人原因未能按規定時間參加選崗的,視為自動放棄選崗權利。選崗完成後,所有崗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按規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並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審批後不再進行遞補。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應聘人員本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沒有報到或未能辦理聘用手續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規定,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應聘jyj049-jyj057崗位的人員,自聘用之日起3年內未能取得中職及以上教師資格的,予以解聘;其他崗位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應聘人員須於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取得應聘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後方可辦理相關聘用手續,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應聘人員,將取消聘用資格。

十、招聘工作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後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十一、監督和舉報

1.連雲港市紀委監委派駐第二十紀檢監察組對本次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2.連雲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受招聘工作舉報。

十二、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連雲港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連雲港市教育局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