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宋的那些和議及影響

范海伦 2024-05-08 05:24 1次浏览 0 条评论 taohigo.com

序言:

兩宋是中國古代經濟、文化與科技的頂峰,但是兩宋也是中國古代漢族帝國中最為弱勢的時代。自秦漢以來,中原帝國在於北方的征戰中,雖也有弱勢時代,但如兩宋那樣已經習慣性的割地納貢卻是極為罕見的。宋遼之間有宋遼歲幣,宋夏之間有歲賜,宋金有歲幣,雖然名稱不同,但實際本質上都是宋朝方面對北方政權的經濟納貢。宋朝是中國古代經濟最發達的時代,但並不意味著每年幾十萬兩匹的歲幣就無足輕重。而且宋朝雖然富裕,卻也極為貧困缺錢,更關鍵的是歲幣對兩宋各方面都有極為嚴重的影響甚至是扭曲瞭宋人的心理。

宋遼戰爭與澶淵之盟開啟宋朝歲幣先河

後晉石敬瑭割讓幽雲十六州與契丹,使得中原在與契丹作戰中無險可守,經常陷入被動狀態。後北漢成立,遼國又支持河東北漢與中原長期對抗。後周世宗柴榮、宋太祖趙匡胤、太宗趙光義不甘心河東和幽雲成為契丹威脅中原的根據地,對北漢和契丹進行瞭多次征討。雖然最終滅瞭北漢,也收復瞭幽雲南部一些地區,但幽雲大部仍在契丹手中。而且雍熙北伐,宋軍二十萬精銳失敗,更是使得宋朝和太宗對經略幽雲產生瞭畏懼心理,而遼國則更加輕視北宋。宋真宗時代,遼國繼續奉行南下政策,並一舉南下中原重現耶律德光當年滅晉的狂想。

宋真宗景德元年(1004年)秋,遼國蕭太後與聖宗大舉攻宋。閏九月,遼軍會集固安,攻順安軍(今河北高陽東)、威虜軍、北平寨(今河北完縣東北)、保州,均末克。後轉攻定州,被阻於唐河。遂移師東向瀛州,並利用降將王繼忠致書宋真宗,試探議和。十月,遼集兵攻瀛州,十餘日不克,傷亡慘重,十一月,轉兵攻天雄軍(今河北大名東北)不克,南下破德清軍(今清奉西北),威逼澶州(今濮陽),襲取通利軍(今浚縣東北)。大將蕭撻凜在澶州察看戰地時,中宋軍伏弩身亡。遼失主將,士氣大挫,軍心厭戰,且恐宋屯鎮、定二州重兵襲擊側後,亟謀妥協。宋以澶州為決戰戰場,集中兵力與遼軍相持。真宗臨陣督戰,以振軍心。

戰至時候,雙方陷入瞭僵持狀態。契丹方面盡管他們這次出兵進展順利,但是戰線拉得過長,補給非常困難,再加上孤軍挺進宋朝腹地,萬一戰敗,後果不堪設想。蕭太後本身也是一個很務實的人,在出兵之前,她已經做好瞭可戰、可和的兩手準備,見遼軍初戰失利,加上孤軍深入,恐難取勝。於是就聽從瞭降將王繼忠的建議,派人赴入澶州轉達瞭自己罷兵息戰的願望。而北宋方面,雖然將遼軍大將蕭撻凜射殺,但是戰線已經擺在瞭黃河一線的澶州,雖然賴老將李繼隆堅守澶州,但如若遼軍繞道攻擊他處,如何應對。而宋真宗本身就無有軍旅生涯,也希望早日停戰議和,故派出殿直曹利用作為使臣去與契丹洽談議和事宜。

曹利用領命去瞭遼營談判,最終達成協議:

宋遼為兄弟之國,遼聖宗年幼,稱宋真宗為兄,後世仍以齒論;

宋遼以白溝河為界(遼放棄瀛、莫二州),雙方撤兵;此後凡有越界盜賊逃犯,彼此不得停匿;兩朝沿邊城池,一切如常,不得創築城隍;

宋每年向遼提供“助軍旅之費”銀十萬兩,絹二十萬匹,至雄州交割。

雙方於邊境設置榷場,開展互市貿易。

宋遼在景德元年(1004)十二月達成的協議,歷史上稱之為澶淵之盟。而就協議本身內容而言,約為兄弟之國,後世按資歷排輩,還算是平等的,對宋朝沒有實際影響,也沒有什麼太大的尊嚴受損問題。而開設榷場,也還是可以說得過去的,雙方可以互通有無。最關鍵的是邊界問題和軍費問題。邊界方面,雖然雙方答應放棄瀛莫二州,但另外一層意思就是宋朝對幽雲其他地區及遼國後來攻占的易州也必須放棄聲索要求,而且此次劃界隻是劃定瞭河北路的疆界,而河東路不在此內,為日後河東界務糾紛埋下瞭隱患。軍費方面,“助軍旅之費”,實際上就是遼國要讓宋朝為這次遼軍師出無名的南征來買單,而且要以後常態化。雖然用的稱呼不是歲幣,實際上則就是要宋朝納貢,是不是納貢的納貢。

而具體的數額,雙方是經過瞭一番討價還價的,大體上來說,這個數字雙方都可以接受,但宋朝原計劃的底線要比這個高的多。

澶淵之盟大范圍來說還勉強,但實際上是宋朝在軍事形勢並不是太失利的情況下的政治外交失利。雖然雙方都有困難,但是困難更大的是遼國。遼軍雖然推進到瞭黃河沿岸,但是河北其他地區尤其是關鍵的樞紐地帶真定、中山、大名府等城,遼國並未占領,而且宋軍河北路主力傅潛等部仍然固守要害,遼軍有後顧之憂。楊延昭、魏能、田敏等將則率軍襲擾遼軍後方,遼軍如果不退卻,極有可能後路被斷,陷入進退維谷之地。但是宋真宗卻不顧宰相寇準和軍方強硬派的主張,執意要議和。當然雖然打下去,不一定能收復幽雲,但是向前推進邊界線,收復易州橋頭堡是可以做到的。

澶淵之盟的影響

不管形勢如何可以假設,也如何可以有利,宋真宗決議議和,而且也願意接受喪失幽雲和事實上的納貢,澶淵之盟最終達成瞭。從積極的角度而言,澶淵之盟結束瞭宋遼之間長達二十五年的戰爭,“生育繁息,牛羊被野,戴白之人(白發長者),不識幹戈”,此後宋遼邊境長期處於相對和平的狀態。其次,宋朝節省瞭巨額戰爭開支,歲幣(30萬)的支出不及用兵的費用(3000萬)百分之一,避免瞭重兵長年戍邊的造成的過量徭役和朝廷賦稅壓力,以極少的代價換取瞭戰爭所難以獲取的效果。再次促進瞭宋遼之間的經濟文化交流,有利於中華民族的經濟發展、文化繁榮、民族融合。但是澶淵之盟日後造成的負面影響也不容小覷。

首先,宋朝事實上放棄瞭幽雲大部和易州地區及五代初期失守的營平、河套等地區的歸屬權。以後宋人尤其是知識分子對這些地方隻有地理上的概念,事實上已經不認為這些地帶的人為同胞瞭。

其次,宋朝承認瞭遼國與自己同為一朝,約為兄弟之國事實上既如此,也就意味著宋朝某種程度上無法繼承漢唐正統,起碼是這種繼承是不完整的。

再次,雖然無歲幣之名,卻有歲幣之實的所謂“助軍旅之費”,相當於宋朝承認瞭遼軍南下的合法化,並主動為之買單,而且答應常態化。無形之中政治上失分,更加重瞭經濟負擔。

再之,宋朝對澶淵之盟不以為恥反以為榮,日後幾十年間忘卻備戰,河北禁軍與地方軍日漸墮落,兵備廢弛現象極為嚴重。

再之,澶淵之盟的達成,使得軍方的利益和話語權逐漸喪失。戰後不久,老將李繼隆去世。十餘年後楊延昭、田敏、秦翰等去世。而以後活著的名將如曹瑋、馬知節、王德用等則被不斷的排擠。不知兵的文臣掌握瞭西府即樞密院的支配權。

再之,澶淵之盟的達成,為日後宋朝在於周邊民族的戰爭中開創瞭一個惡性循環。即打不贏就拿錢換和平,一代又一代的茍安心理在宋朝皇室和民間乃至軍方生根發芽,埋下瞭無法去除的隱患。

澶淵之盟的負面惡劣之影響,大部分都是逐漸發酵的,是長期性的,但歲幣問題則是現實發生的,年年發生的。雖然看起來,十萬兩銀、二十萬匹絹對當時已經逐漸進入繁榮期的北宋影響不大,但實際上不是個小數目。十萬兩白銀,是一個不小的數字,但是北宋建立以來,各方面都已經恢復並在發展瞭,白銀的產量也在迅速的增加。太宗至道年間,白銀歲課在14.5萬兩,仁宗嘉佑年間達到41萬兩多,徽宗時代更是達到瞭186萬兩。此外兩宋時代白銀雖然已經進入瞭流通領域之中,但日常交易用白銀的還極為少見。所以每年給遼十萬兩還是勉強可以接受的。而關鍵是絹。遼人雖是夷狄,卻也是有品質講究的,他們收歲幣主要隻收天下織絹的頭品:河北絹。那時的河北絹,是中原的特殊財富:質量厚重緊密,綢絹裡的上等佳品。一匹10兩重的河北絹,質地超過12兩重的浙江絹,更不要說工藝上的精美程度。宋英宗治平年間,河北絹在市場上依然比南方最好的蜀絹要貴二、三百文一匹。當然,也有某些記載說“京東絹”才是北宋第一佳品。但在北宋帝王們眼裡,京東絹並不好使,宮廷用絹都首取河北,隻有不夠用的情況下才用京東絹替代。追求奢華的宋徽宗作畫用的底材也都是用河北絹。而澶淵之盟時,河北絹尤其難得。五代宋初河北久為戰場,遼邦統治者為瞭打擊宋朝民生,刻毒的下令遼兵毀掉河北桑蠶業,特別是縱火焚燒和砍伐桑林。兵之所過,“沿途民之園圃桑柘,必夷伐焚蕩”,以致富饒的華北平原“農桑廢業,戶口減耗”。幸存的桑蠶資源,還得負擔幾十萬宋軍的衣料需求,宋廷手上的河北絹真心不多。所以澶淵和議時,對於三十萬的歲幣數量,朝堂一片嘩然,反對聲浪極大:“朝論皆以為過”,“議者多言歲賂契丹三十萬為過厚”。還是宰相畢士安出來替真宗解圍,認為“不如此,契丹所顧不重,和事恐不能久!”

三十萬兩匹的數字是不小,不過要是隻算經濟賬的話,總體上宋朝受益巨大。比起打仗的軍費開支,歲幣實在微不足道。澶淵和議之前,宋朝從江南榨取的財富,大量填到防禦遼軍的戰爭中。“捐東南之利,半以宿河北重兵”,這還不夠,皇帝還得從自己的內庫裡掏錢補貼,一年得好幾百萬貫。即使這樣,壓力依然很大,“河朔之民,農桑失業,多閑田且戍兵倍增”。 而澶淵之盟後,天下太平,北宋迎來一波經濟奇跡。華北平原“曠土盡墾辟,苗稼豐茂,民無差擾,物價甚賤”。宋太宗末年,全國總墾田為312萬頃,僅比宋太祖時代上升6%;而真宗天禧五年(1021)墾田數暴漲到525萬頃,升幅68%。自安史之亂以來二百來年的中國,到澶淵之盟後,才真正享受到太平紅利。有的回貼斤斤計較白銀的流失,其實宋朝通過兩國貿易,又可以把白銀賺瞭回來。宋人將“繒帛、漆器、粳糯”賣給遼邦,而收取的是“銀錢、佈、羊馬、駱駝”,數量頗豐,“歲獲四十餘萬”。由於遼國的產品需求不能不仰賴對宋進口,宋人依仗強勢的制造業“以我不急(之物)易彼之所珍”,因而即使歲幣後來加到五十萬銀絹,依然是“歲相乘除,所失無幾”。越到後來,貿易收益越大,到北宋末葉,對遼歲獲盈利高達“百有五十萬”(《三朝北盟會編》)。所以宋人甚至形容歲幣支出不過是“皆出於榷場(交易市場)歲得 之(利)息,取之於虜而予虜,中國初無毫發傷也”。更何況,宋朝的歲幣也不是白給的。日後宋廷通過增幣為條件,成功挑起遼夏戰爭,遼國吃瞭慘敗,國力大損,宋朝以年增二十萬歲幣而換取弱遼數十年,也算有失有得。歲幣對於遼,更是一筆割舍不掉的收入。堪稱遼國自廢武備的壓艙石。宋仁宗繼位初,天聖二年(1024)年冬,邊界上盛傳遼兵將要入侵,一時人心惶惶。而雄州知州高繼忠卻毫不當回事,“契丹歲賴吾金繒,何敢渝盟?!”,意思很清楚:我們可是花瞭大價錢買的和平,敵人會舍得扔? 後來果然是一場虛驚。神宗初年,西夏請和,大臣郭申錫很高興,他認為:“二虜(遼夏)賴歲幣甚厚,渝平豈其所利”。至少遼國是被歲幣給買垮瞭,自澶盟之後,遼的武備一代不如一代,直到被女真人的旋風吹進歷史的垃圾堆。遼國雖然版圖遼闊,但真正有質量的地方除瞭幽雲十六州,就隻有渤海地區強點。渤海比起宋朝內地充其量就是二三流的水平。 契丹平定渤海初期,每年榨到的油水才“細佈五萬匹,粗佈十萬匹”,這樣的底子,即使到遼代後有所進步,亦極有限。至於幽雲十六州地區,真正達到宋朝發達地區水準的,也隻有幽州、涿州、薊州等寥寥幾地。且要考慮遼在幽雲的統治成本,因為害怕漢人的反抗以及中原的北上,遼需要維持重兵,按照漢法保持一套龐雜而昂貴的官僚機構,這樣一來,凈收益就有限瞭,運作得不好甚至會負收益。

雖然經濟上三十萬兩匹不構成什麼太大的負擔,也確實使得邊境得以穩定太平瞭,但澶淵之盟對宋朝來說,負面作用依然遠遠大於正面作用,歲幣固然以最小的代價換取瞭最大的和平紅利,但宋朝迫於內部矛盾,沒能抓住和平良機,騰出手來聯合吐蕃、回鶻一舉解決西北的黨項,終致黨項崛起,陷北宋新的威脅之中。宋神宗時代致力於改革,力圖富國強兵,復漢唐故土,但最終困於兩線作戰的壓力,向西不能滅夏,打成消耗戰,對遼則不得不割地妥協,終宋不能再振。漢有白登之盟而不辱,在於漢朝沒有虛度用恥辱換來的七十年和平光陰,富國強軍,終報匈奴。宋之不振,唐季以來兵痞凌上之風是其一,太宗畢生困於內鬥,沒能好好培養一個強力繼承人,為他搭建一個強有力的班子是其二。澶淵之盟不復白登於漢,惜乎!

宋夏戰爭爆發與慶歷和議及慶歷增幣

宋遼澶淵之盟後,和平的紅利確實來的比較迅速,對社會經濟的發展確實是有作用的。在澶淵之盟前的咸平之治時,北宋收入大大超過瞭唐朝。之後到瞭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度的各項收入是唐朝的七倍。遇到瞭天災的年份,年收入仍然達到唐太宗時期的三倍左右。糧食畝產量從唐代2石提升到3石。經濟繁榮,邊貿紅火,貢賦通達,稅收富足,北宋的統治日益鞏固,國傢管理日益完善,宋朝開始真正進入繁榮富庶時代。

澶淵之盟簽訂後,宋真宗原以為這是一樁值得自豪的功業,很得意瞭一陣子。不料王欽若卻也對他說:“城下之盟,《春秋》恥之。澶淵之舉,以萬乘之尊而為城下盟,沒有比這更恥辱的瞭!”王欽若的話,本來是要貶低寇凖的,但卻同時給愛虛榮的趙恒潑瞭一盆冷水,從此怏怏不樂。王欽若極為善於察言觀色、逢迎邀寵,他看出趙恒既好大喜功,又害怕戰爭,於是建議趙恒舉行封禪大禮。之後宋真宗先後進行瞭浩大的東封西祀的活動,花費掉的錢財高達千萬貫。但是就在宋真宗滿足於和平的同時,新的戰爭隱患也在醞釀之中,那就是西部黨項的威脅。

其實就在澶淵之盟前兩年,黨項攻陷西部邊防重鎮及中外絲綢之路的重要交通樞紐靈州,就已經是西部邊防隱患的開端瞭。澶淵之盟的同年,黨項首領李繼遷去世,李德明剛即位。曹瑋就上書主張趁李德明剛即位,立足未穩,迅速出兵剿除。但是宋真宗不願開啟戰端,不采用,最後終在仁宗時代釀成大禍(“繼遷擅中國要害地,終身旅拒,使謀臣狼顧而西憂。方其國危子弱,不即捕滅,後更強盛,無以息民。”當是時,朝廷欲以恩致德明,寢其書不用。)

自李德明即位到仁宗景祐五年(1038年)李元昊建立西夏開始,這三十多年裡,李德明、李元昊父子采取瞭西攻東守的策略。李德明一方面故作謙卑之態,不斷向北宋稱臣進貢,換取北宋的大量巨額賞賜,以及北宋對其的放松戒備。另外也向遼國稱臣,得到瞭冊封。但是在西部,以靈州和原有定難五州為基地大力向河西走廊擴張。先後擊敗吐蕃和回鶻,奪取西涼府、甘州、瓜州、沙州等地,打敗遼聖宗耶律隆緒,勢力范圍擴展至玉門關和河西走廊。且專註於經濟發展,促進轄區內農業發展。天禧四年(1020年),遷都興州(今寧夏銀川)。天聖六年(1028年),冊立長子李元昊為世子。一生辛苦經營,不但保存祖先基業,並且不斷擴張勢力,為西夏建國奠下瞭堅穩基礎。李德明晚年,就已經欲正式稱帝瞭,隻不過還沒有來得及就去世。李德明去世後,李元昊即位。如果說李德明想稱帝的話,他的手法是不斷的逼迫宋朝承認,步步為營,方法是溫水煮青蛙,是沉穩內斂的。而李元昊的表現則極具攻擊性和挑戰性。李元昊對宋、遼的封爵都不感興趣。不斷的傲慢和挑釁宋朝使節。並廢除唐、宋“賜”給黨項王族拓跋氏的李、趙姓氏,改姓“嵬名氏”,自己更名曩霄,號“兀卒”,此外還在服飾、文字上有意擺脫中原影響。很明顯這已經是正式向宋朝宣戰的信號瞭。

宋仁宗景祐五年(1038)十月十一日,李元昊在野利仁榮、楊守素等親信大臣的擁戴下,在興慶府(寧夏銀川)南郊築壇,正式登上瞭皇帝的寶座,國號稱大夏(史稱西夏),改元天授禮法延祚。並大封群臣,追謚祖父和父母謚號、廟號、墓號。又封野利氏為憲成皇後,立子寧明為皇太子。諧西涼府祀神。次年正月,李元昊以臣子的身份,遣使到宋給宋仁宗上表,追述和表彰他的祖先同中原皇朝的關系及其功勞,說明其建國稱帝的合法性,要求宋朝正式承認他的皇帝稱號。李元昊的稱帝請求自然遭到瞭北宋舉國上下的朝野反對。宋仁宗於當年六月下詔削去李元昊官爵,並懸賞捉拿。從此,長達三年之久的第一次宋夏戰爭全面爆發。三年之間,雙方大小戰役無數,但在最關鍵的三川口、好水川和定川寨之戰中,宋軍是接連戰敗。名臣韓琦、范仲淹也相繼被貶值。雖然宋軍屢戰屢敗,也揚言要復仇,但是連番作戰失敗,使得宋朝已經再度萌生瞭花錢買和平的意願。而西夏方面,雖然連戰連勝,但也都是慘勝,畢竟比起西夏而言,北宋地大物博人口眾多,回旋餘地大。西夏不僅沒能實現飲馬關中的野心,自身也損失不小。

宋仁宗慶歷四年(1044),北宋與西夏達成協議。和約規定:西夏向宋稱臣並取消帝號,元昊接受宋的封號,稱夏國主;宋夏戰爭中雙方所擄掠的將校、士兵、民戶歸還對方;從此以後,如雙方邊境的人逃往對方領土,都不能派兵追擊,雙方互相歸還逃人;宋夏戰爭中西夏所占領的宋朝領土以及其他邊境蕃漢居住地全部歸屬宋朝,雙方可在自己疆土上自建城堡;宋朝每年賜給西夏銀5萬兩,絹13萬匹,茶2萬斤;另外,每年還要在各種節日賜給西夏銀2.2萬兩,絹2.3萬匹,茶1萬斤。宋仁宗同意瞭元昊所提出的要求,於是宋夏正式達成和議,史稱“慶歷和議”。1045年,大宋應元昊請求,在邊境設置貿易市場,恢復瞭貿易往來。以後幾十年間,雙方在邊境地區經行貿易,經濟文化交流十分密切。

慶歷和議,對於宋夏雙方高層都是可以接受的。於西夏而言,損失的隻是名義上的取消瞭帝號,但無論是西夏內部,還是遼宋兩強,事實上都默認瞭西夏稱帝。而具體的實際利益上,西夏每年能得到北宋數萬兩白銀和十多萬絹以及幾萬斤茶葉的經濟利益,同時還能通過榷場交換自己急需的物品,所以說還是有益的。而北宋方面,一舉消滅西夏當然是好,但已經不可能。通過和議最大的收獲就是讓西夏取消瞭帝號,重新稱臣,當然這隻是名義上的,其實宋朝也恐怕就在乎個名義瞭。而在具體的實際利益的方面,宋朝真的是很大度瞭,也真的怕是不在乎那幾個小錢瞭。而慶歷和議的達成,也使得范仲淹等人推行的慶歷新政中途夭折。北宋土地兼並問題、三冗局面及積貧積弱的問題不僅沒有得到絲毫緩解,反而因為慶歷和議的達成,重新得到瞭恢復並繼續惡化,社會矛盾日益嚴重。

就在宋夏戰爭進行中,遼興宗借北宋內外交困,迫宋增加對遼歲輸的金帛的歷史事件。在交涉當中,遼國一方面將大軍集結幽州一帶,隨時準備南下,另外一面派遣南院宣徽使蕭英和翰林學士劉六符與北宋交涉,他們帶去瞭遼興宗致宋仁宗的一封信,就以下四個問題對宋朝進行指責。一,周世宗不該奪取瓦橋關以南十縣地;二,宋太宗進攻燕薊,師出無名;三,李元昊與遼有甥舅之親,且早已向遼稱臣,宋興師伐夏,不應不事先告知;四,宋朝不應在邊界上增築工事,添置邊軍。在提出各項指責後,還提出應將原遼的藩屬北漢的領土及關南十縣地歸還,隻有如此,才能“益深兄弟之懷,長守子孫之計”。

對於遼國的外交訛詐,宋朝方面其實是有準備的。而且在遼使來時候也已經提前知曉瞭遼國方面的條件。但是北宋和宋仁宗方面仍然表現的很被動。宋朝回復遼方的使節是樞密直學士富弼。富弼當時不到四十歲,依然是血氣方剛之年,而且為人剛正,對遼國的要求是據理力爭,表現的是不錯的。但是宋仁宗態度軟弱,缺乏堅定、明確的立場,他除瞭復信外,又帶去瞭妥協退讓的口信。後富弼赴遼途中他懷疑國書與口信不一致,發書視察內容,果然不同。又馳還見仁宗,仁宗同意惠換國書。最後交涉的結果是宋朝每年在原有的十萬兩白銀和二十萬匹絹的基礎上再增加十萬兩、絹十萬匹,這樣就達到瞭二十萬兩白銀和三十萬匹絹總計五十萬兩匹。而且給的名義是“納”,即歲幣是宋方納給遼方的,不是贈送的。宋仁宗也委曲求全予以應允,而條件是遼朝須約束西夏與宋和談。因此,在遼、宋和好之後,遼、夏關系惡化,遼、夏之間爆發瞭戰爭,興宗兩次親征西夏,均遭失敗。而西夏也願息兵,仍舊向遼朝稱臣進貢。這次宋遼交涉史稱慶歷增幣或重熙增幣。

慶歷增幣及慶歷和議的達成,是宋遼、宋夏交往中的又一個重要事件,也是宋朝繼澶淵之盟後又一次的花錢買和平,並且實現瞭。但是宋朝沒有想到的是,或許也是不願意想到的是,能戰方能言和。澶淵之盟、慶歷增幣及慶歷和議能夠達成,是在北宋尚有相當的實力及宋遼、宋夏勢均力敵或者三方互相牽制下的產物。換言之當時的兩方或者是三方實力是大體均衡的,故而可以花錢買到和平,但是如果這種均勢的局面被破壞,一方的實力已經具備碾壓優勢的時候,花錢不僅買不到和平,而且會是竹籃打水一場空,是抱薪救火,還會是滅頂之災。

宋仁宗在位四十二年,是北宋也是兩宋歷史上在位時間最長的皇帝。就個人而言,宋仁宗是個好人,就皇帝而言是個守成之君。但宋仁宗時代也是宋朝三冗和積貧積弱局面的最終形成及發展時期。宋仁宗時代,有種種外患內政上的問題,但仁宗一朝還是宋朝的治世,除卻軍事,政治、經濟和文化上都頗有些盛世氣象……治世的出現,與仁宗“恭儉仁恕”的個人秉性與治國方針有關,他不是一個奮發有為的英主,甚至在歷朝守成之君中也不是聲譽卓著的明君。他的性格有柔弱遊移等毛病,耳朵根子軟,對後宮女色也有相當的興趣。但他最大的優點就是寬容仁厚,能容忍各種激烈的批評意見,哪怕是對他私生活妄加非議,聽瞭也從不挾憤報復。如果放在漢唐大一統時代,宋仁宗這樣的毛病或許還出不瞭大問題。可惜放在北宋尤其還是積貧積弱定型的時代,又遇上一個性格軟弱的人,隻會讓國傢更弱。

宋仁宗時代,是如今宋朝電視劇題材最多的時代,也是大臣比皇帝都有名氣的年代。北宋的有名望的大臣,范仲淹、韓琦、富弼、文彥博、歐陽修、包拯、狄青等都生活在宋仁宗時代,耳熟能詳的小說演義的七俠五義、展昭和白玉堂也都以宋仁宗時代為背景。但是就皇帝而言,宋仁宗不是沒有識人之明,而是缺乏決斷力和勇氣。明代大臣謝肇淛就評價道:“宋仁宗四十年中,君子小人相雜並進,河北西夏,日尋兵革,茍安之不暇,何暇致刑措哉?”。蔡東藩也評價道:“仁宗之駕馭中外,未嘗不明,而失之於柔……仁宗以仁稱,吾謂乃婦人之仁,非明主之仁。”晚清學者秦篤輝的評價則更是精煉:“仁宗之弊,患在廢弛。”

靖康恥耗盡北宋所有財富

宋仁宗時代積弊已深,死後英宗即位。不過英宗在位時間隻有四年,根本無力也沒有時間做出改變。神宗即位後,王安石為相進行瞭變法,後來雖然王安石被多次罷相,但變法仍然在進行。在守舊勢力的反對下,神宗雖然搖擺於新舊兩黨之間,但他維持新政、堅持變革的決心不變,是宋朝有抱負、有作為的皇帝。也正賴神宗的堅持,宋朝在神宗時代國勢是有所起色,國傢財政收入得到瞭迅速的增加,對西夏作戰雖然無法滅亡西夏,卻也有所進展,通貨膨脹的現象得到瞭抑制。

宋神宗因常年在保守派和變法派的爭鬥中竭力堅持,加上對夏作戰不順利,他也不可能根本上變動祖宗之法,使得他心力日益衰竭。在位十八年後最終去世,年僅三十八歲。神宗死後,年僅十歲的趙曙即位,即宋哲宗。哲宗即位因年齡太小,早年事宜全在太皇太後高氏和司馬光等守舊大臣的掌握之中,新法盡皆廢除。元祐八年(1093年),高氏去世,趙煦開始親政。趙煦親政後,下令紹述並實施元豐新法,罷舊黨宰相范純仁、呂大防等,起用章惇、曾佈等新黨。在軍事上重啟河湟之役,收取青唐地區,並發動兩次平夏城之戰,使西夏臣服。哲宗親政七年內,重新奉行其父和王安石的主張,大力變革,但是哲宗雖然有雄心壯志,但是其太過年輕,缺少父親的威望,加上新舊兩黨之間除瞭政治主張外,還夾雜瞭太多的利益和黨爭及地域色彩,變法的成效已經大打折扣。元符三年(1100年),哲宗趙煦病逝,年僅二十五歲。

宋哲宗無子,去世後其弟端王趙佶即位,即宋徽宗。宋徽宗即位之後啟用新法,但是宋徽宗重用的蔡京等打著紹述新法的旗號,無惡不作,政治形勢是一落千丈。從宋神宗以來,雖然經歷瞭元祐更化幾年的變革,不過新法卻基本一直在實行,但是新法在徽宗時代已經完全走樣瞭。神宗、哲宗時代新法所帶來的財富大部分被各種封樁庫所封存,主要是用於對西夏作戰,以及賑災等公益事業,還算是用於正途。而徽宗時代,對民間的勒索更甚往昔,使得封樁庫的財富呈現出瞭爆炸式的增長,但這些財富的用處則主要用於瞭大興土木和皇室成員享樂。

宋徽宗時代,北方的遼國已經衰落,女真金國已經開始崛起。已經和遼弭兵修好一百餘年的北宋統治集團,為瞭從遼朝手中奪取燕雲十六州之地,於重和元年(1118年)遂遣使從海路赴金,商議聯合滅遼事宜。 此後,金宋使臣頻繁接觸,至宣和二年(1120年),雙方商定:金取遼中京大定府,宋取遼南京析津府,遼亡後,宋將原給遼之歲幣轉納於金國,金同意將燕雲十六州之地歸宋朝。海上之盟簽訂後,金宋果然合力滅瞭遼國。但是遼國滅亡以後,宋朝變相失去遼國作為它的屏障,以阻擋金兵南下。

在宋金聯合滅遼的過程中,宋軍孱弱的戰鬥力為金國所親眼目睹,金國也由此產生瞭滅宋的想法。遼國滅亡後,雙方因為燕雲十六州的歸屬等問題發生沖突,最終金兵果然於遼亡後大舉南侵宋朝。 靖康元年(1126),北宋便在朝政敗壞,國力和軍力不振的情況下,遭強大的金兵攻克其首都汴京及中原一帶的領土,釀成靖康之變,次年,徽欽二帝被俘,立國167年的北宋滅亡。

就在金軍大舉南下的作戰中,北宋官軍雖然也不乏忠勇之將,但是北宋徽欽二帝昏庸無能,戰和不定,致使河北、河東淪陷,金軍兵臨汴京城下,大量索取財物。北宋對於作戰犒軍是摳摳索索,對於給金國財富倒是十分大方。但是索取瞭巨額的財富,不僅未能滿足金國的胃口,反而更刺激瞭金人的胃口,最後再次南下,直致攻下汴京,俘虜瞭徽欽二帝和皇室後妃成員以及官僚集團成千上萬人,還有無數的百姓去往東北。金軍南下滅宋,給中原造成瞭比永嘉之難都難以比擬的破壞,史稱靖康恥。

單就財富而言,海上之盟聯合滅遼、贖取幽雲及靖康恥這基本上將北宋167年來因經濟社會發展所積累的財富全部耗光瞭。關於損失的具體數字已經無法統計瞭,薑錫東先生在《宋代商人與商業資本》中對此有論:“有記載說,金兵共掠走金213800 兩,銀子7145000 兩。可以肯定,北宋政府積蓄的金銀被掠奪殆盡。”而實際上這恐怕隻是一次性搶劫的數字而已,北宋在金軍兵臨城下時候交出的遠不止這些,而是這些的好幾倍也不止。在《宋史.劉豫傳》中有載:“得金一百二十餘萬兩、銀一千六百餘萬兩、米九十餘萬斛、絹二百七十萬匹、錢九千八百七十餘萬緡”(第 398 頁),這已是紹興七年,由此可見,還有部分的原北宋政府積蓄的金銀被偽齊政權所接收、掠奪。可以肯定的說,靖康恥所損失的財富單就金銀而言也差不多相當於晚清馬關條約所賠償的數字瞭。

宋金戰爭與紹興和議及宋金歲幣

雖然北宋滅亡瞭,金國獲得瞭極其龐大的財富,還俘虜瞭北宋兩位皇帝及大量後妃、官僚和臣民,但宋朝並沒有亡。徽宗第九子康王趙構因為在靖康之變時身在外地募兵勤王,成為徽宗直系後裔中唯一的殘存者。在北宋被滅亡後,趙構在眾人擁戴下於南京應天府(河南商丘)稱帝,改年號為建炎元年(1127),即宋高宗,而散落在河南、山東、河北及陜西的不少勤王的軍隊紛紛向趙構開始集結。

金國在滅亡北宋後,繼續南下河南其他地方和山東,並進軍陜西。從建炎元年到紹興元年(1131年),金軍對南宋趙構進行瞭多次大規模的進攻,趙構在應天府呆瞭才一年多,就被迫南下江淮逃亡到杭州。後來在杭州又遇到瞭苗劉兵變,後賴文臣呂頤浩、張浚和武將韓世忠、劉光世、張俊起兵勤王,宋高宗得以復辟。建炎三年九月,金兵渡江南侵,宋高宗即率臣僚南逃。十月到越州(今浙江省紹興市),隨後又逃到明州(今浙江省寧波市),並自明州到定海(今浙江省舟山市),漂泊海上,逃到溫州(今屬浙江省)。這段時間是趙構一生中最顛沛流離的時光,金兵是搜山檢海的捉趙構。

建炎四年(1130年)夏,金兵撤離江南後,趙構才又回到紹興府(今浙江省紹興市)、臨安府(今浙江省杭州市)等地,後將臨安府定為南宋的行在。金兵暫停南侵,宋高宗便抽調精兵鎮壓荊湖、江西、福建等路的農民起義軍和盜匪,鞏固瞭自己的統治。他雖然在防禦金兵方面作瞭一些部署,任命嶽飛、韓世忠、吳玠、劉光世、張俊等人分區負責江、淮防務,但隻把軍事部署作為議和的籌碼。他對主和派秦檜予以重用,任為宰相,竭力壓制嶽飛等主戰派的要求。紹興元年(1131年),趙構升杭州為臨安府,定為“行在”(陪都),實為首都。二年(1132年),高宗遷都杭州,南宋朝廷初步在東南站穩瞭腳跟。

自紹興元年之後,宋金戰爭的局勢已經有所改觀。南宋已經不再像北宋時代和宋金戰爭初期那樣一路的兵敗如山倒。同時在宋金戰爭中,嶽飛、吳玠等新的將領開始崛起,成為南宋新的支撐,並於老資格的韓世忠、張俊、劉光世齊名。而金軍方面,扶持的偽齊政權不得人心,在江淮和京湖戰區接連失敗。嶽飛收復襄陽,不僅鞏固瞭漢水和長江流域,也拿下瞭一塊前進基地。而陜西方面,吳玠在和尚原、仙人關之戰中擊敗金軍,鞏固瞭蜀口大門,確保瞭四川的安全。

紹興六年(1136),嶽飛為率軍北伐偽齊,收復今豫西、陜南大片失地。繼而宋軍又在藕塘(今安徽定遠東南)大敗偽齊軍,迫使金廷於紹興七年(1137)十一月廢除偽齊政權,將其所占陜西、河南地歸還南宋,雙方達成和議,暫時停戰。

宋金議和後,宋盡撤淮南守備。金太宗完顏晟死後,完顏宗弼晉升都元帥,於紹興十年(金天眷三年,1140年)五月,撕毀和約,分兵四路大舉攻宋。完顏宗弼所率主力軍在順昌(今安徽阜陽)為宋將劉錡所率八字軍擊敗,退回東京。川陜方面,四川宣撫使胡世將督吳璘、楊政、郭浩和邵隆等部在川陜大舉反攻,收復瞭隴右部分地區和關中部分地區,兵鋒直逼關中和河東一帶。而中原方向,嶽飛乘勢反擊,屢敗金軍,收復鄭州、陳州(今河南淮陽)等地。並命梁興等人潛渡黃河,深入金軍後方,聯絡兩河義軍,形成東西並進,南北夾擊東京金軍的有利態勢。

正當各路宋軍準備舉兵收復中原之時,趙構為向金朝乞和,強令各路宋軍退兵,所復失地又淪金軍之手。次年四月,趙構解除張俊、韓世忠、嶽飛三大將之兵權,到臨安樞密院任樞密使、樞密副使。次月,秦檜、張俊及其黨羽開始陰謀誣陷嶽飛。八月九日,嶽飛被免去樞密副使一職,被迫回江西廬山賦閑。但高宗及秦檜、張俊的誣陷和迫害卻依然在進行,十月十三日,嶽飛被投入大理寺(原址在今杭州小車橋附近)獄中,此前其長子嶽雲也已下獄。

而就在高宗、秦檜、張俊等投降派誣陷嶽飛的同時,宋金之間的談判議和也在緊張的進行中。十一月初七,宋金達成和議,主要內容是:

宋向金稱臣,金冊宋高宗趙構為皇帝。每逢金主生日及元旦,宋均須遣使稱賀;

劃定疆界,東以淮河中流為界,西以大散關(陜西寶雞西南)為界,以南屬宋,以北屬金。宋割唐(今河南唐河)、鄧(今河南鄧州)二州及商(今陜西商縣)、秦(今甘肅天水)二州之大半予金;

宋每年向金納貢銀、絹各25萬兩、匹,自紹興十二年開始,每年春季搬送至泗州交納。

而紹興和議後才一個多月的十二月二十九日(1142年1月27日),宋高宗趙構下達命令:嶽飛特賜死。張憲、嶽雲並依軍法施行,令楊沂中監斬,仍多差兵將防護。

紹興和議後,金國歸還瞭宋徽宗的靈柩和放回瞭宋高宗趙構的母親韋太後。紹興和議確定瞭宋金之間政治上的不平等關系,結束瞭長達10餘年的戰爭狀態,形成瞭南北對峙的局面。紹興和議是極為不平等的,是宋朝的恥辱。宋遼澶淵之盟雖然宋朝給瞭遼國不少歲幣,邊界上雖然被迫放棄收復幽雲等地,卻也沒有讓出實控區,而且雙方是兄弟之國是平等的。宋夏慶歷和議,宋朝也給瞭歲幣,不過名義上是賜予的,也還有個名分是高夏一等的。而紹興和議,南宋要向金稱臣,趙構這個皇帝還得金國冊封,雖然是個名義和形式,但事實上和心理上對南宋的羞辱是顯而易見的。而邊界方面,唐鄧商秦四州當時都在南宋的實際控制下,卻不得不割讓。而且川陜方向重要的關口和尚原在胡世將、吳璘等百般勸阻下依然被高宗、秦檜所割讓。而歲幣方面,南宋擁有的隻是原北宋約三分之二的國土,富庶的河北、河南及陜西河東都已成為金國地盤,在殘缺的版圖上,南宋要搜刮銀絹總計五十萬兩匹,實在是不小的數目。而且這次的名義已經不是歲幣瞭,是歲貢,是真正的進貢瞭。

而紹興和議更重要的是在和議之後,趙構、秦檜將宋金戰爭中撅起來的一批能征善戰的將領和重臣也都被罷免、殺害。嶽飛隻是最出名的一個,而其餘被迫害的仍然有許多。文臣方面,素來與秦檜不和的重臣趙鼎、李光、胡銓都被貶值,發配到偏遠地帶。而主張抗金和加強防務的四川兩任統帥胡世將、鄭剛中也因與秦檜不和一個在紹興和議時去世,一個被折磨致死。而軍人方面則更為嚴重,韓世忠在嶽飛被迫害前就已經被秦檜、張俊誣陷,賴嶽飛保全及趙構信任,韓世忠最後得以安享晚年。而張俊雖然夥同秦檜誣陷韓世忠且殺害嶽飛,但最終也被罷兵權,罷職還鄉。楊沂中因為是高宗的貼身扈從將領,深受趙構信任故得以幸免,但也被意志消磨。在商虢一帶素有威名的名將邵隆也在幾年後暴卒。而嶽飛所部殘存的猛將牛皋也被秦檜殺害,被迫在迫害嶽飛中持中立沉默態度的嶽飛的副帥王貴後來也被調往福建。而宋軍中戰鬥力最強的嶽飛的京湖軍則在秦檜、張俊的庸將田師中的迫害打壓下成為瞭戰鬥力最弱的一支軍隊。順昌大捷的名將劉錡在三大將被罷兵權時候,盡管嶽飛請求不要罷劉錡的兵權,但劉錡仍被罷軍權,改任為荊南府(今湖北江陵)知府,後任閑置。這樣,紹興和議結束後的幾年內,中興將領中手握兵權的隻剩下川陜方向的吳璘瞭。吳璘因為偏居川陜蜀口方向,天高皇帝遠,加上四川情況特殊,吳璘得以繼續掌握兵權。

宋金戰爭再爆發和隆興和議

紹興和議給宋金雙方維持的和平是有限的,南宋方面,趙構是希望這是永久和平。紹興和議後,秦檜繼續專權長達十三年,排斥異己,粉飾太平,權傾朝野。高宗與秦檜在對武將的猜忌和對金國妥協上是一致的,不過二人在許多方面仍然是有矛盾的。早在秦檜剛執政的時代,就有提出瞭若天下無事,則南人歸南,北人歸北的說法。立即朝野大嘩,彈劾秦檜的奏章雪片般飛向趙構的案頭,就連在和、戰中搖擺的趙構後來也不禁嘆息道:“檜言‘南人歸南,北人歸北’。朕北人,將安歸?”秦檜一直主張對金國是近乎完全投降的,趙構雖然害怕金國,不過他畢竟身為皇帝,不能太露骨,他雖然已經事實上放棄瞭收復,但絕不能說出來。他謀求的是偏安局面,不能影響自己的皇位和權力。高宗對武將是猜忌,但除瞭對嶽飛是痛下殺手外,對韓世忠、張俊這些對他有救命之恩的武將,隻要他們交出兵權,他還是比較放心的。對於其他的劉錡、吳璘、楊沂中也還是比較放心的。此外,秦檜長期專擅朝政,外又有金國支持,使得高宗趙構也不得不對秦檜加以防范。讓自己信任的楊沂中長期掌管禁軍,就是一種防范。據說趙構隨身還一直靴中藏刀,隨身是防范的。秦檜病重後,趙構立即免去秦檜之子秦熺的職務,從此得以安心。

對比宋朝方面繼續內鬥和自廢武功而言,金國方面是不這樣想的。紹興十九年(1149),金國年僅二十七歲的完顏亮弒君而篡位稱帝,改元天德。其為人殘暴狂傲,淫惡不堪,殺人無數。然而,在此同時,完顏亮也勵精圖治,鼓勵農業,整頓吏政,厲行革新,完善財制,並大力推廣漢化,遷都燕京,極度加強中央集權,成就《續降制書》,進一步鞏固奠定瞭金國本身的正統性和在北方的統治。同時完顏亮也希望在其有生之年蕩平南宋。到紹興三十年時,金國方面南下的意圖已經昭然若揭,趙構雖然不願意接受這個現實,但南宋方面也不得不開始進行準備。

紹興三十一年(1161)九月,完顏亮兵分四路大舉攻宋,命西蜀道兵馬都統徒單合喜率西路軍進攻川陜;漢南道兵馬都統劉萼率中路軍進攻荊襄;浙東道水軍都統蘇保衡率水軍由海路迂回臨安;自率主力東路軍由壽春進攻淮南。明顯可以看出,完顏亮的主攻地段放在瞭江淮方向上。而南宋的部署方面,川陜方向因為吳璘這位老將的存在,吳璘成為當之無愧的川陜主帥,江淮方向是臨安的屏障,以老將劉錡指揮江淮戰事,邵宏淵、李顯忠等新一代將領皆在江淮,三衙精銳也大部放在瞭江淮戰場。而中路京湖方向,實際上是南宋最薄弱的方向。原本嶽飛時代,京湖軍是戰鬥力最強的,但紹興和議後二十年裡,京湖軍早在秦檜等人迫害下員額大減,戰鬥力下降的極為嚴重。因此,南宋將三衙之一的侍衛馬軍司幾乎全額調到瞭京湖。對於這一部署,南宋實際上是有誤的,但也是自知京湖軍已經不再是當年的京湖軍瞭。虞允文就反對將馬軍司全額調動到京湖戰區,認為可以放在居中一帶的位置,視戰況或東或西進行馳援。其實此戰中,完顏亮若非佯攻荊襄,而是真正地全力經略荊襄,像蒙古那樣主攻襄陽、鄂州,置南宋於死地的可能性,將會大大增加。從某種意義上說,嶽飛雖然被宋高宗、秦檜害死,然嶽飛和嶽傢軍當年虎踞荊襄的軍威,事實上又一次挽救瞭南宋的命運。

戰爭初期,金兵進展順利。漢南道劉萼部攻取宋歸化軍、蔣州、信陽軍。別部徒單貞領兵二萬人,大敗宋建康都統王權於盱眙,進取揚州。前鋒軍連敗宋軍,攻占和州(今安徽和縣)。他到和州指揮作戰。宋軍來戰,兵部尚書耶律元宜擊退宋軍,斬首數萬,宋軍退保江南。正在這時,完顏亮之從弟完顏雍,乘他南征和中原空虛而在東京(遼陽)稱帝。南征將士也有從前線逃回去擁立完顏雍。十一月二日,完顏雍登位的消息傳到前線,軍心動搖,加之有三路水軍被宋軍擊敗,至此己軍無鬥志。

但完顏亮的性格而言,絕不肯在敗時無功而返,因此他決定先取南宋或至少勝利渡過長江,撈回個"面子"後,再北上與完顏雍抗衡。於是金軍自和州渡江攻宋,宋將虞允文大敗金朝水師於采石磯,戰船全被宋軍燒毀。金軍傷亡慘重,海陵被迫移駐瓜州渡。完顏雍稱帝和采石之戰的潰敗,使完顏亮覺得更沒面子瞭,他仍無退意。十一月二十七日(乙未)金軍部分將士發動兵變,完顏亮被殺後,宋軍乘勢反擊,在江淮和京湖方向收復海州、泗州、宿州、唐州、鄧州等10餘州。

而川陜方向,吳璘以四川宣撫使兼陜西河東招討使統一指揮四川所有駐軍,歷經苦戰,從紹興三十一年九月到次年七月,宋軍攻占鞏州,南宋在川陜方向收復秦、隴、環、熙、河、蘭、會、洮、鞏、積石軍、鎮戎軍和德順軍等十二州軍,隴右全部光復!這個輝煌勝利在南宋歷史上是空前絕後的。為鞏固這個勝利,吳璘征得虞允文同意後,取消瞭原來出兵關中的計劃,要從四川抽調“官軍及弓箭手、忠義人兩萬餘人以分戍秦隴、德順之險要”,計劃憑借隴山之險,確保隴右地區。

而作為南宋的最高統治者的趙構,對這次戰爭依然是一如既往地矛盾和畏懼。戰爭開始時尤其是金軍渡江時,趙構身怕臨安不報,想解散百官,再度到海上躲避。後因宰相陳康伯等人反對而放棄,後來完顏亮身死,趙構是高興的,還前進到建康府,發表瞭一番豪言壯志,要眾臣眾將努力來日到汴京痛飲。但隨著戰事僵持,不久又回到瞭臨安。而且這時的趙構已經做瞭36年的皇帝,對政事產生瞭倦怠,與陳康伯等重臣商議後,在紹興三十二年七月禪讓於養子趙昚,即宋孝宗。

宋孝宗是希望有作為的,但他雖然想有作為,但朝中趙構尚在,威權依舊,而且趙構確實對他有恩,他無法做出太悖逆太上皇的舉動,另外滿朝大臣中,無有真正的統帥之才。而戰事方面,首先是川陜方向因為孝宗誤聽恩師史浩之言,在隴興元年(1163)三月令吳璘撤軍。吳璘被迫從德順倉促撤軍,歷經一年多苦戰收復的隴右十二州軍再度淪陷,精銳損傷大半。待孝宗聽虞允文勸誡方知錯誤重新令吳璘便宜行事時候,已經為時晚矣。而在江淮方向,孝宗啟用張浚,以邵宏淵、李顯忠為將主持北伐,雖然宋軍相繼攻克靈壁(今安徽靈璧)、虹縣(今安徽泗縣)等州縣,但後來在符離(今安徽宿州符離),被金軍擊敗,戰事再度不利。隆興二年(1164年)秋冬,金國完顏雍為逼迫南宋同意議和,再次全線進攻,川陜方向南宋是有驚無險,被吳璘擊退。而江淮方向,金軍渡淮攻宋,再度陳兵長江,宋孝宗在內外壓力下被迫與金議和。

經過一番討價還價,在隆興二年十二月,宋金雙方達成和議,史稱隆興和議,主要內容是:

(1)南宋對金不再稱臣,改稱叔、侄關系;

(2)維持紹興和議規定的疆界;

(3)宋每年給金的“歲貢”改稱“歲幣”,歲幣為每年銀絹各二十萬兩匹,比紹興和議時每年少五萬兩匹。

(4)宋割海州、泗州、商州、秦州、唐州、鄧州等地予金;

(5)金不再追回由金逃入宋的人員。

隆興和議比起紹興和議是有所改善的。首先是南宋對金不再稱臣,皇帝不用再由金國冊封。屈辱相對是減低瞭一些,不過雙方的輩分仍然是宋比金低,而且在接受金國皇帝的國書禮節上依然如故。日後雖然宋朝屢屢力爭,仍然無法改變。其次在邊界劃分上,依然按照紹興和議時候的劃分,戰爭中南宋收復的州郡全部又得割讓給金國。再次是歲幣方面,這個確實是少瞭一些,而且名稱由歲貢改為歲幣,不過這種些許讓步原來就在金國底線內。再之是關於逃宋人員,對於在金國統治下生活的人逃回南宋,史浩稱為歸正人。在這次和議的交涉中,孝宗堅持不能遣返逃宋人員,最後雙方達成妥協。在此次戰爭中,辛棄疾就是從山東南下江淮的歸正人。

開禧北伐與嘉定和議及後續

隆興和議後,孝宗深知北伐是無法一蹴而就的。孝宗任內一直謀求恢復,但正如後世評論的那樣,高宗時有恢復之臣而無恢復之君,孝宗時有恢復之君而無恢復之臣。高宗時,宗澤、韓世忠、嶽飛、吳玠、邵隆、胡世將皆為將帥之才,有銳意進取之心。然高宗隻求偏安,而無恢復之志。孝宗時雖有恢復之志,但文武大臣無一人可當大用。隆興北伐執意啟用張浚,高宗就說張浚志大才疏。而隆興和議後幾年內,陳康伯、吳璘、楊沂中、張浚、李顯忠這些僅存的元老宿將也相繼去世。孝宗更是難覓恢復之人。而孝宗中後期所最信任的兩位宰相陳俊卿、虞允文雖然都有志於恢復,但二人不和,而淳熙元年(1174)虞允文去世後,孝宗事實上就放棄瞭在自己有生之年的恢復事業,希望後代能替他完成。

宋孝宗淳熙十四年(1187)十月,對孝宗恩重又制約的高宗趙構以八十一歲高齡壽終正寢。孝宗悲痛欲絕,漸漸萌發瞭退意。十六年二月初二正式禪讓於皇太子趙惇,即宋光宗。光宗小時候是個好孩子,但有精神分裂癥,加上皇後李鳳娘的強勢跋扈更是讓孝宗這個太上皇在幾年裡是傷透瞭心。紹熙五年(1194年)五月初二,孝宗患病。六月初九(6月28日),趙昚在重華殿逝世,終年六十八歲。而百官對光宗任內的不孝之舉是極為不滿的,在這種情況下,以宗室出身的樞密使趙汝愚和外戚韓侂胄聯手請高宗的皇後即吳太後出面(韓侂胄是北宋名臣韓琦曾孫,吳太後的外甥),宣佈光宗退位,由皇太子趙擴即位,即宋寧宗。

宋寧宗即位後,以趙汝愚和韓侂胄為相,但二人都有擁立之功,不過卻也矛盾頗深。慶元元年(1195),韓侂胄取代趙汝愚為相,開啟瞭專權時代。在韓侂胄集團的策劃下,下令禁止道學,定理學為偽學,罷斥朱熹等理學傢,對當時的許多知名人士進行清洗,禁止朱熹等人擔任官職,參加科舉。史稱“慶元黨禁”。同時韓侂胄為瞭實現自己的更大的野心和樹立更高的威望,也開始積極部署安排北伐事宜。

就客觀而言和平心而論,禁止理學和北伐是正確的,也是得民心的。孝宗時代就對理學比較反感,認為理學有可取的一面,卻也使人喪失進取心和事功思想,相當程度上是不利於統治和發展的,曾經嚴厲懲治的。韓侂胄搞慶元黨禁不是不能,但是打擊范圍太廣,而且實際上已經是打著禁止理學的旗號進行政治鬥爭。而在北伐部署安排上,韓侂胄太過操切。宋寧宗時期,在與金的關系上,又逐漸趨於緊張。宋寧宗因為不滿金朝蠻橫要求按舊時的禮儀行事,對自己受屈辱的地位感到不滿,因此他也支持韓侂胄對金朝采取強硬的措施。開禧元年(1205年)四月,宋寧宗采納韓侂胄的建議,崇嶽飛貶秦檜,追封嶽飛為鄂王,削去秦檜死後所封的申王,改謚“謬醜”,下詔追究秦檜誤國之罪:“一日縱敵,遂貽數世之憂。”這些措施,有力地打擊瞭主和派,使主戰派得到瞭鼓舞,很得民心。還重新啟用瞭辛棄疾、陸遊等一批主張對金用兵的大臣。

北伐是得民心的,但必須準備充分。而韓侂胄明顯等不及,而且過於相信金國內亂的誇大情報,執意在開禧二年(1206年)便貿然發動北伐。宋軍紛紛出擊,山東京東招撫使郭倪派兵攻宿州(今安徽宿州),建康府都統制李爽率部攻壽州,江陵府(今屬湖北)副都統制皇甫斌攻唐州,江州都統制王大節攻蔡州。然金軍方面早有準備,故上述宋軍進攻皆以失敗告終,隻有鎮江副都統制畢再遇連戰皆捷,但也無法轉變敗局。金軍乘勝分路南下。而另外一個重要戰場即川陜方向,身任四川宣撫副使的吳曦(四川宣撫使吳璘之孫,定江軍節度使吳挺之子)在接連進攻失敗後叛宋降金,割讓關外四郡,金封吳曦為蜀王。面臨這種不利局勢,韓侂胄隻好向金朝求和,但因金人提出要斬韓侂胄等人而未果。開禧三年(1207年),吳曦之叛被平定,淮南形勢也漸平穩,金大將仆散揆又病死軍中,形勢開始有所轉變。但宋廷內主和派和反韓集團開始陰謀活動,禮部侍郎史彌遠與楊皇後、楊次山等勾結,殺死韓侂胄,將韓侂胄首級送歸金國。宋、金罷兵議和。

經過雙方的談判,嘉定元年(1208年),宋金訂立嘉定和議。主要內容是:

其一,依靖康故事,世為伯侄之國;

其二,增歲幣為銀三十萬兩,絹三十萬匹;

其三,疆界與紹興時相同(金放棄新占領的大散關、濠州等地),但是要以三百萬貫錢贖回淮、陜兩地。

嘉定和議同樣是極為屈辱的,雖然沒有稱臣歲貢這樣的字樣,不過原來叔侄之國變為伯侄之國無疑是又降低瞭輩分,對宋進行瞭矮化侮辱。歲幣增加這是原來就可想而知的事。開禧北伐和嘉定和議最屈辱的莫過於殺韓侂胄後要用其首級作為和談的前提,無疑是對南宋上下的一番莫大羞辱。韓侂胄擅啟戰端,固然有罪,死於政變也是其時運不濟,但史彌遠等函首安邊的做法則讓南宋朝野極為不滿。對此,大臣王介提出抗議道:“韓侂胄頭不足惜,但國體足惜!”許多太學生也作詩諷刺說:“自古和戎有大權,未聞函首可安邊。生靈肝腦空塗地,祖父冤仇共戴天。晁錯已誅終叛漢,於期未遣尚存燕。廟堂自謂萬全策,卻恐防邊未必然。”相比之下,金國人對韓侂胄的態度還令人尊重,他們將韓侂胄的首級予厚葬,並給瞭一個恰當的謚號“忠謬侯”,說他“忠於謀國,謬於謀身”,這個評價是公道的。

嘉定和議後的開始幾年,宋金按照協議辦。南宋每年也如期交納歲幣。但是隨著蒙古勢力的崛起,金國在與蒙古的作戰中遭到瞭一系列的慘敗,南宋朝野對如何處理與金國的關系再度產生瞭不同的看法。一派主張拒絕支付歲幣,將此用於軍費支出,嚴守邊備伺機而動。而另一派認為金國是抵禦蒙古南下的屏障,應該支付歲幣。宋寧宗和執政的史彌遠集團在面對中原大變局前,難以決策出一個長期有效的辦法。而金國方面,在面對蒙古時無力還擊,卻希望失之於北取之於南,自嘉定五年南宋拒絕歲幣支付後,金國就開始不斷的南下。雙方在江淮、京湖、川陜三大方向進行瞭多年的戰爭。而嘉定七年金國南遷汴京後,更是大規模地南下。京湖方向賴趙方、孟宗政(孟珙之父)等人的堅持,金國在棗陽、襄陽一帶接連受挫,而江淮方向,受制於金國山東李全的牽制,也難有進展。川陜方向,金國雖然沒有拿下川陜蜀口地區,但也將蜀口許多邊防堡寨予以摧毀,而南宋制帥安丙聯合西夏也多次對金國發動秦鞏之役,但因為用人和聯合的問題,最終失敗。

嘉定十七年(1224)金哀宗即位後,開始改變內外政策,與南宋逐漸修好,事實上放棄南下政策,以來關河防線固守河南地區。而南宋鑒於金國亡國之局已定,為瞭自身的存亡,也逐漸拋棄瞭蒙古大舉攻金以後閉守觀望的對北政策,不僅堅決抗擊金軍南下,而且公開招納有相當實力的山東忠義軍,並與蒙古交往以減輕金軍對自己的壓力。紹定六年(1233)後,南宋鑒於金國即將滅亡,史彌遠和京湖制帥史嵩之決議出兵與蒙古共同滅金。由江海、江萬載、孟珙等率軍兩萬出兵蔡州,與蒙古共同滅金。端平元年(1234)正月,蔡州城陷,金哀宗自殺,末帝死於亂軍中,金朝覆亡。孟珙把金哀宗的屍體一分為二,一半歸宋,一半歸蒙古,並分瞭金帝的儀仗器械和玉璽等寶物。南宋也借滅金之戰收復在滅亡金國的過程中收復瞭壽、泗、宿、毫四州及漣水一軍,加上消滅李全所得之海州,共五州、一軍、二十縣之地,兩淮全境收復。京西又得唐、鄧、息三州十一縣,京東得邳州二縣,也算有所得。

兩宋為何屢屢和議

兩宋三百多年的歷史,與遼夏金蒙(元)大小戰事無數,卻也屢屢和議瞭。大的和議有宋遼澶淵之盟、慶歷增幣;宋夏慶歷和議;宋金紹興、隆興、嘉定和議。如果說打瞭敗仗,那麼憑借和議與歲幣獲得喘息之機,無可厚非。強漢盛唐也不是一開始就是那麼強的,也是靠著積累和發展而逐漸走向強大的。所以說和議甚至是給些金帛並沒有什麼錯,軍政領域本來就是該審時度勢隨機應變的。無奈的是兩宋的和議經常是在局勢仍然處於僵持狀態下或者宋朝還有些優勢的情況下就要和議,而且在和議的談判與討價還價中,總是讓步過多。而對方在逐漸的和戰當中也逐漸摸索出來瞭,戰場上得不到的往往可以在和談中而得到。比如宋金每次作戰,海泗唐鄧商秦等州郡以及和尚原等關隘南宋幾乎每次都能收復,而和談時候卻次次都被放棄。兩宋其實也可以像東晉南北朝那樣與北方強敵武裝休戰的,但兩宋的骨氣總是要更加的軟弱。東晉南朝沒有北方故土,也還在江淮荊襄僑置州郡以彰顯正統,明目張膽地招降納叛,而兩宋尤其是南宋則既不敢僑置州郡,也很少敢招降納叛。而造成兩宋屢屢妥協退讓地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是兩宋守內虛外的國策所決定的。宋朝在太祖、太宗時代總體上“不勤遠略”,卻也還奉行積極防禦的戰略方針,但守內虛外的國策已經有瞭苗頭和顯現,自真宗開始尤其是澶淵之盟後,守內虛外的國策正式成形,仁宗時代徹底定型。雖然神宗、哲宗力圖有所改觀,但成效不大。徽宗時代遭到瞭滅頂之災。到瞭南宋,守內虛外又加上偏安一隅的思想,這就決定瞭兩宋是不敢也不願積極進攻神宗是積極防禦的。

其次是對軍人的防范過於嚴密。兩宋時代鑒於唐末五代軍人藩鎮割據的教訓,故而對軍人的防范是極為嚴密的,太祖、太宗時代開始實施,隻因戰事頻仍加上他們或者軍人出身或者與軍人關系密切,尚且還在一定范圍內,而自真宗開始,隨著元老宿將的凋亡,文臣逐漸掌握瞭朝堂上樞密院的兵權以及地方上的統兵指揮大權。縱觀北宋真宗後的對外作戰,大部分都是文臣帶兵,軍人副之。王安石變法後和南宋時代雖有所改觀,但軍人受制於文臣的趨勢是始終沒有根本性改變的。

再次是奢靡影響瞭尚武之風。兩宋積貧積弱三冗現象極為嚴重,但是皇室和官僚集團的待遇卻十分不錯,奢靡之風非常嚴重,而軍人高級將領也非常的富有。太祖對禁軍高級將領杯酒釋兵權時就鼓勵軍人放棄兵權,多置良田美宅安心享受。這無形之中使得軍將缺乏進取心,再加上朝野對軍人的防范,又會使軍人在軍政領域難有作為,也隻能自甘墮落,貪圖享受和奢華。

再之是沉迷於繁華盛世。宋朝確實是中國古代文教經濟科技的大發展時代,也是巔峰的時代。再加上制度上的一些極端強化與限制,使得宋朝上自皇帝皇室,再到官僚軍隊,下到普通民間百姓十分的害怕戰爭,沒有瞭犧牲精神。漸漸養成瞭畏敵如虎自甘墮落的心態和寧願舍棄一些財富保持現實的茍安心理。

再之是惰性的一次次增加。宋朝靠和議與歲幣實現瞭一次和平,而和平帶來的享受與紅利使人迷失與沉醉,也就增加瞭惰性。而到瞭下一次戰爭到來的時候,自然會手足無措,被迫再次和議與增加歲幣,這樣就陷入瞭一種死循環,和議與歲幣無形之中就成瞭一種慢性自殺的飲鴆止渴的毒藥,越往後越嚴重。

以上原因中前三點是最為根本的原因,其餘次之。除瞭以上原因外,也有一些其他的細節原因,但這些都是次要的。宋朝經濟發達,光看財政收入,宋朝確實是非常高的,但是宋朝官員多、兵多,皇室花銷和官署開銷及平時的養兵費用就是一個極為龐大的數字。南宋時代官署的開銷一年就起碼需要一千二百萬貫,吳玠一軍六萬人的一年花費就是起碼兩千萬貫左右。由此可見兩宋的花費有多大,也由此可以知道二三十萬兩的歲幣及二三十萬匹的絹看起來不多,實際上是不少的。而且遼夏金在所要時候也是會挑貨的,這樣下來一年的花費根本不是紙面上的數字那麼多。此外,宋朝不抑兼並,也是一個重要原因。太祖不抑兼並,但是太祖、太宗時代,戰亂尚在尾聲和剛結束不久,故而土地兼並還不太嚴重才是剛剛開始,而真宗、仁宗時代土地兼並真正的大發展,而且宋朝的土地兼並往往是跨地區的土地兼並,正所謂“富者有彌望之田,貧者無卓錐之地”。這些大地主往往就是大官僚,或者與大官僚有著特殊的關系,這些人每年光收租就能收獲起碼上百萬斛的糧食,但他們又有特權,不用交稅,長此以往,對國傢財政會有著極為嚴重的影響。對此,宋朝也不是不知道其危害,也發佈瞭多次的限田令,但都無法實行或者沒多久就被迫停止。故而宋朝隻能加大對普通百姓和對商業的掠奪,宋朝商業發達,但又何嘗不是在農業方面挖不出稅收所致。

附一些數據:

1137 年,金國廢偽齊劉豫政權,接管瞭偽齊府庫的大量財富。“豫之廢也,有馬四萬二千,汴京有錢九千八百七十餘萬緡,有絹二百七十五匹,有金一百二十萬,有銀六千萬兩,有糧九十萬石,方州不在此數”。關於金從偽齊政權掠奪的財富數字,《宋史》和《三朝北盟會編》有不同的記載。《三朝北盟會編》卷 181 紹興七年十一月十八日丙午條記載:金得劉豫馬四萬餘匹,錢九千八百七十萬緡,絹二百七十萬匹,金一百二十萬兩,銀六千萬兩,糧九十萬石。(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年,第 1307 頁)。另據《宋史》卷 475《劉豫傳》載:“得金一百二十餘萬兩、銀一千六百餘萬兩、米九十餘萬斛、絹二百七十萬匹、九千八百七十餘萬緡。”(北京:中華書局,1977 年,第 13801 頁)。

1141年,宋金之間達成“紹興和議”。根據協議,宋“所有歲貢銀、絹二十五萬兩、匹”。從紹興十二年(1142)開始,宋每年向金國繳納貢銀二十五萬兩、絹二十五萬匹。直至紹興三十二年(1162),21年間宋朝共向金國輸納銀 525 萬兩。隆興二年(1164),宋金簽訂“隆興和議”, 之前的“歲貢”改稱“歲幣”,銀、絹各減五萬,計銀二十萬兩、絹二十萬匹。從隆興二年到開禧元年(1205),42 年間宋朝向金國輸納銀 840 萬兩。嘉定元年(1208),宋金雙方重定和約“嘉定和議”,增歲幣為銀三十萬兩,絹三十萬匹,交納“犒軍錢”三百萬貫。從嘉定元年到四年(1211),四年間宋朝又向金國輸納銀 120 萬兩。據此統計,南宋以歲幣或歲貢的形式向金朝共納銀 1485 萬兩。另外,據周密《齊東野語》所載,時逢節日、皇帝生日,南宋還會派遣使臣祝賀,每次禮物有金器 1000 兩、銀器 10000 兩、彩綢 1000匹、龍腦、香、茶等,還有私覿香、茶、藥物、果子、幣帛、雜物等等。

北宋朝廷錢物主要來源於王安石變法所推行的新法所得,這些賦入多是通過政府運營而非強制增加賦稅,賦入的多少取決於運營狀況,這就決定瞭其收入數額具有較大的波動性。而南宋朝廷錢物則主要來源於官田的出賣以及特殊商品專賣性收入,這些收入雖然與政府出賣官田及特殊商品的數量有關,但從長期來看出數量是相對穩定的,特別是專賣商品,在人口數量不減少的情況下,整個社會對這些特殊商品的消費數量是相對固定的,而且隨著南宋人口的增加,特殊商品的消費數量亦會隨之增加,這使得南宋朝廷錢物的征收額相對穩定。

關於南宋左藏封樁庫的規模。淳熙六年(1179),提領封樁庫閻蒼舒奏報當時左藏封樁庫所管現錢有五百三十餘萬貫,且“年深有斷爛之數”。至淳熙十年(1183),封樁庫所管現錢增至三千餘萬緡。淳熙十三年(1186)時,左藏封樁庫所儲80萬兩、銀186萬餘兩,另有糴米錢、度牒錢等,此外,封樁下庫有現錢五、六百萬緡。淳熙初年至淳熙中期是封樁庫錢物數量穩步增長時期,也是封樁庫狀況最佳時期,當時每歲所入“約四百六十四萬緡,所出之錢不及二萬”。紹熙元年(1190)十月,封樁庫申:“金,元管七十九萬九千二百四兩,秤盤虧四千一百七十三兩;銀,元管一百八十六萬八千七百二十九兩,秤盤虧六千三百四十五兩。”除去因官員貪污導致虧損之數,當時封樁庫實管金795031兩,銀1862384兩。除官員的侵貪外,當時支用也大幅增加。史曰:“初,孝宗以戶部經費之餘財於三省置封樁庫以待軍用,至紹熙移用始頻。”當時“節鉞遙刺輕濫,內廷好賜無節,燕飲褻溺,版曹州縣迫急,商農愁嘆,„„無名之賦久議而未蠲,疆場之備不修,緩急必誤事”。針對這樣的狀況,紹熙二年(1191),兼侍講的倪思上書說:“往歲所入,約四百六十四萬緡,所出之錢不及二萬,非痛加撙節,則封樁自此無儲。”“遂定議犒軍歲以四十萬緡為額,由是費用有節”。按此計算,當時每年所入少於為464萬緡,除去犒軍之費40萬緡,約每歲所入在400萬緡左右。紹熙以後,不僅封樁規模日縮,而且其支用卻有增無減。開禧元年(1205)三月二十六日,臣僚言:“臣聞孝宗創立封樁庫,非以自奉,亦非以供雜費,蓋亦遠遵藝祖景福內庫之遺意,專以為軍旅之備也。今封樁之數,比孝廟朝所儲之數不甚相遠,然向者孝廟創之於本無之中,今豈不能增之於既有之後耶?乃者,臨安及浙漕兌借,皆未免支撥封樁,至如救火軍兵支犒數目不多,亦於此乎取之。若此之類,竊慮可惜。”臣僚針對當時封樁庫支用無節制的情況,建議封樁庫分為上、下兩庫,上庫錢物一毫不支,以備緩急;而對犒軍及修軍器之類的支用,止於下庫支遣。得到瞭宋廷的采納。開禧北伐,巨大的軍費支出,封樁庫的支用進一步增加,“開禧丙寅兵興,費倍攝封樁庫”。慶元之後,支用更為甚大,“每封樁庫取撥錢輒數十萬緡,銀亦數萬兩,黃金亦數千兩”,大量的封樁錢物被調撥入內廷,以充奉神、事親之費。

南宋孝宗乾道四年(1168)左右,在臨安設置豐儲倉。豐儲倉的糧食來源之一是民眾所納的二稅稅糧,林應炎在《豐儲倉記》中說:“國傢中興,仿漢糴三輔以給中都,列置諸倉於城內外,歲受諸郡粟。”“豐儲倉:景定初,賈似道行公田法,以此收其租入。”除部分來源於歲糧外,豐儲倉更多的則是采用置場收糴的辦法。關於豐儲倉貯積糧食的數量,李心傳(1166-1243)記載:“韓尚書仲通在版曹,乃請別儲粟百萬斛於臨安以備水旱,號豐儲。其後又儲二百萬斛於鎮江及建康,然頗有借兌者。三十年夏,詔補還之。”豐儲倉最初設置時,於臨安儲糧100萬斛,而後在鎮江及建康置倉,儲糧200萬斛,共計300萬斛。宋孝宗時,擴建豐儲倉,糧食儲量有所增加。淳熙十五年(1188),周必大奉命調查糧食貯積數量,他在回復朝廷的奏章中說:“臣恭奉宸旨,付下行在豐儲倉、鎮江諸倉等處舊樁積米數文字四件,今已揭貼開具訖。所有內外諸處申到今年見在米數二件,總計六百七十九萬餘石,同元文字繳進。伏乞睿照。在內計八十七萬一千二百餘石,在外計五百九十二萬六千五百餘石,通計六百七十九萬餘石。”另據李心傳記載:“今關外亦積糧一百萬斛有奇,然行在歲費糧四百五十萬斛餘,四川一百五十萬斛餘,建康、鎮江皆七十萬斛餘。今中都但積三月之糧,關外積糧亦不能支一歲。古者三十年必有九年之蓄,自乙酉休兵至今近四十年矣。”乙酉休兵即乾道元年(1165)宋金訂立的乾道之盟,“至今近四十年矣”,可見李心傳記載的糧食儲量應為宋寧宗嘉泰年間(1201—1204)的數目。當時行在糧食僅能應付三個月的支用,即大約有113萬斛,另加關外積糧 100 萬斛,共計213萬斛,不及淳熙十五年(1188)所積之糧的三分之一。糧食儲量大幅減少,其原因在於:其一,糧食的支用卻大幅增長;其二,豐儲倉的糧食來源於和糴,而和糴所用本錢一般為楮幣。南宋中後期,紙幣發行量大幅增加,導致紙幣購買力下降。如林應炎在《豐儲倉記》中稱:“倉(豐儲倉)自紹興間置,乾道以豐儲名更,嘉定嘗一修治。初置倉時,議儲百萬斛,備水旱,佐軍糧。自頃和糴法行,歲增造楮為糴本,楮日輕,糴之入日少,計城內外廥積僅足支三月,斯倉呺然大耳。”至宋理宗景定年間(1260—1264),因賈似道推行公田法,並將公田所納田租送豐儲倉貯存,使得豐儲倉糧食儲量有一個短暫的增長期,“景定壬戌(1262),……年為屢豐,租入益裕”。但因公田法所取得實效不大,且南宋後期戰事不斷,軍需糧食支用逐年增加,“租入益裕”之數應不會太大。(唐朝之前1斛=60kg,宋朝開始,1斛=30kg。唐朝之前,斛為民間對石的俗稱,1斛=1石,1石=10鬥=120斤。宋朝開始,改為斛 = 5鬥,而1石 = 2斛。)

在宋代邊患不斷、自然災害頻發,這些突發性因素給宋代財政支出增加瞭諸多不可預測性因素,需要貯備一定數量的錢物作為財政儲備。雖然宋初設置的內藏庫發揮著一定的公共財政儲備的職能,但其本身所具有的皇帝私財的性質決定瞭它不可能做到“傾其所有”以應計司之急,這就需要設立一個完全為公共財政服務的儲備體系,這也是朝廷封樁存在的合理性與必要性。朝廷封樁將大量錢物頻繁地用於供給軍需、犒賞將士、賑恤災傷、佐助計司經費等,發揮著其應對災傷、戰爭等突發情況的財政應急作用,一定程度上延緩瞭宋代財政支出水平上升的慣性、減少瞭短期內大幅增加賦稅情況的出現,對於維護社會穩定、延長宋祚發揮著其不可替代的功效。但朝廷封樁的存在同時給宋代財政運行帶來諸多不利的影響:一、朝廷封樁一些賦入來源與市場關系緊密,造成朝廷錢物來源的不穩定;二、封樁規模的過大,擠占瞭大量正常經費,造成戶部等計司部門經費的不足、加劇瞭地方財政的窘困;三、朝廷封樁出現使得中央財權被進一步分割,中央財政條塊狀的管理模式及朝廷封樁嚴密的監管制度,又造成財政管理機構之間彼此信息溝通及各機構間“告借之與索道,有同市道”,給宋代財政運轉帶來諸多不便。上述的不利影響以及南宋時期朝廷錢物被頻繁地調入內藏庫及用於“奉親”等非公共性財政支出,這些成為諸多宋代士大夫們對朝廷封樁詬病的原因。

宋太祖時在景福殿設立的儲存財物寶貨的倉庫,經歷瞭一百餘年到宋神宗時期未動用,宋神宗將之分為32個庫,親自提詩為之命名。而王安石變法的成果之一,就是為宋神宗在皇宮中又增加瞭20個庫的積蓄。神宗以來,元豐庫、元祐庫、崇寧庫、大觀東庫、大觀西庫、宣和庫就其時間先後順序來看可分為兩個階段:元豐庫、元祐庫是第一個階段,崇寧庫、大觀東庫、大觀西庫、宣和庫是第二個階段;就朝代劃分來看,神宗、哲宗朝是第一個階段,徽宗朝是第二個階段。六個年號庫分別屬於前後兩個階段,前後兩個階段諸年號庫在功能上的表現完全不一樣,元豐庫代表諸年號庫的第一個階段,元豐庫基本上體現瞭其最終設置的初衷,即儲備財庫的作用,在對外戰爭、治理黃河、救災等事務中發揮瞭積極的作用;大觀東庫、大觀西庫、宣和庫代表諸年號庫的第二個階段,相較第一階段,第二階段諸年號庫所發揮的作用多數時候僅是供應皇帝消費、娛樂,從庫藏的物品到具體的支用均沒有體現儲備財庫的作用,而且從其無對外支用來看體現瞭徹底的奢靡性、貪婪性,可以說元豐庫多少還與神宗、哲宗保持一些距離、可與皇權做一些切割的話,大觀東庫、大觀西庫、宣和庫則是完全供宋徽宗消費、娛樂的財庫,同皇帝絕無切割的可能,所以就其性質判斷來看,元豐庫、元祐庫、崇寧庫、大觀東庫、大觀西庫、宣和庫是王安石變法之後內藏庫再一次擴張的產物,經過這次擴張內藏庫的貯藏財賦在徽宗朝達到瞭頂峰。然而隨著內藏庫貯藏財賦在徽宗朝達到頂峰,大量的貯藏錢物僅僅是貯存,隨著宋金戰爭的全面爆發,內藏庫的貯藏錢物被洗掠一空。兩宋之交,內臧庫的財物流失已經無法計算,但確定無疑是極為龐大的,而且大部分被金人掠奪而走。薑錫東在《宋代商人與商業資本》一書中論述:“在兩宋及其以前,金銀的主要職能是貯藏和國際貨幣,被人們用來積蓄財富和國際(或地區)間的財富轉移、兌換結算。正因為如此,女真人對北宋金銀的空前洗劫,對南宋社會經濟的影響才顯得特別深遠。……金銀被洗劫,北宋 160 餘年的國傢積蓄幾乎被金朝囊括一空。”金軍的南下先後有兩次,宋金之間的議和先後也有幾次,徽宗、欽宗之際有議和,欽宗時也有議和,不成功的議和本身也造成瞭內藏庫財賦的流失。其實在靖康末年金人已基本上掌握瞭內藏庫儲藏錢物的情況,這也為之後金軍的掠奪創造瞭條件。薑錫東先生在《宋代商人與商業資本》中對此有論:“有記載說,金兵共掠走金213800兩,銀子7145000兩。可以肯定,北宋政府積蓄的金銀被掠奪殆盡。”在《宋史.劉豫傳》中有載:“得金一百二十餘萬兩、銀一千六百餘萬兩、米九十餘萬斛、絹二百七十萬匹、錢九千八百七十餘萬緡”(第 398 頁),這已是紹興七年,由此可見,還有部分的北宋政府積蓄的金銀被偽齊政權所接收、掠奪。

紹興和議,宋向金交納歲幣自紹興十二年開始,一直到紹興三十一年為止,共計20年。隆興和議,宋向金交納歲幣自隆興二年開始,一直到開禧二年為止,共計43年。嘉定和議,宋向金交納歲幣自嘉定元年開始,到嘉定五年為止,共計5年,自此南宋停止對金交納歲幣。南宋向金輸送歲幣共68年,累計達銀15100000兩、絹15100000匹。當然這隻是表面的計算數字,在實際交割歲幣的過程中,又有諸多額外支出。每次貼耗銀2400餘兩,例增添銀200餘兩,達2600餘兩;歲幣交割並非一次、一日便交納,需要近兩月的時間。金人交幣使往往從秤尺上作文章,向宋交割使臣取索作難。交割完成,支付金人交幣使等的費用有銀1300餘兩,金35兩、木棉36匹、白佈62匹、酒340石共折銀620兩。此外,本色酒2600瓶,茶果雜物等費用、宋方交割歲幣往來人員的飯食及過淮安泊棚屋廚廁等費用、搬運銀絹及運回揀退銀絹等人力費用還不在上述之列。以上額外費用並由淮東漕司應辦。每年歲幣交割,需額外支出銀4520餘兩,其他如本色酒2600瓶、飯食、人力等費尚未統計入內。除去劉仲延和石抹元毅分別擔任交幣使的兩年不肯收受宋私饋外,其他年份基本上維持在4520兩左右,共計約銀303520兩的額外支出。以是觀之,南宋向金共交納歲幣共68年,總計達銀15403520兩、絹15100000匹。此外,據統計,南宋與金交聘,共遣賀生辰使六十五次,賀正旦使六十四次;泛使四十一次,其中遣吊祭使三次。故國傢層面的禮物饋送,宋朝共給予金朝禮物金二十萬七千八百兩、銀二百一十萬四千兩、匹物二十萬五千匹、名貴香料三百八十合。

南宋時候,左藏庫將全國各地交納的物品,加以銓擇,按要求給予金朝歲幣,如絹二十萬匹,其中“紅絹十二萬匹,匹重十兩。浙絹八萬匹,匹重九兩”,銀亦當每錠按固定重量作為歲幣給予金朝,並非隨意給予。南宋向金國貢奉的歲幣除部分被用於犒賞軍隊外,大部分年頭的歲幣當流入瞭金朝國庫。金朝國庫又分內藏庫和左、右藏庫,至於歲幣是流入瞭內藏庫之金銀庫還是左藏庫,不得而知。金章宗明昌二年(1191)“天下見在金千二百餘鋌,銀五十五萬二千餘鋌。”“舊例銀每鋌五十兩”,金代銀鋌大致規格為50兩,這也與考古出土的金代銀鋌實物基本吻合。如是計之,明昌二年時國庫中有銀達27600000兩,歲幣銀應當在其中占有一定比重。歲幣銀與國庫銀之間的差額應該從金朝銀的所得渠道來認識,除瞭歲幣銀外,還有對遼、北宋戰爭中掠取,本國銀礦的開采,南宋等國所贈國信禮物,邊境貿易的順差幾個方面。歲幣進入金朝國庫,在某種程度上這也並非它的最終歸屬,而是被打散,重新開始瞭再分配的過程。歲幣對於金朝經濟、軍事無疑有推動作用。金朝大將完顏兀術病重時曾說:“江南累歲供需歲幣,竭其財賦,安得不重斂於民”,歲幣對於南宋來說是一種負擔,而對於金朝而言則是一筆額外的經費,既可以用以賞賜有功將士、大臣,又可以用之積蓄經費,還可以用於賑濟災民與減免災區賦稅等具體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