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公開招標項目,主要有以下三類:

(1)國傢重點項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項目(《招標投標法》第十一條);

(2)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八條);

(3)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必須進行公開招標的項目。

同時法律也規定瞭:任何機構不得將應當以公開招標方式采購的貨物或者服務,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公開招標采購。

3、具體流程

二、邀請招標

1、什麼是邀請招標?

采購人依法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中隨機邀請3傢以上供應商,並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其參加投標。

與公開招標不同的是,這種招標形式不需要發招標公告,是非公開性質的。

因為參與投標的單位都是邀請的,數量不會太多,所以招標的費用相對較少、周期也比較短、效率較高。

2、適用范圍

(1) 施工(設計、貨物)技術復雜或有特殊要求的,符合條件的投標人數量有限;

(2)受自然條件,地域條件約束的;

(3)如采用公開招標所需費用占施工(設計、貨物)比例較大的;

(4)涉及國傢安全、秘密不適宜公開招標的;

(5)法律規定其他不適宜公開招標的。

3、具體流程

三、競爭性談判

1、什麼是競爭性談判?

指采購人通過與符合相應資格條件不少於3傢的供應商分別談判,商定價格、條件和合同條款,並允許談判對象二次報價確定簽約人的采購方式,最後從中確定成交供應商的采購方式。

2、適用范圍

(1)招標後沒有供應商投標或者沒有合格的或者重新招標未能成立的;

(2)技術復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的;

(3)采用招標所需時間不能滿足用戶需求的;

(4)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

3、具體流程

四、競爭性磋商

1、什麼是競爭性磋商?

競爭性磋商是指采購方通過組建競爭性磋商小組與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就采購貨物、工程和服務事宜進行磋商、供應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響應文件和報價,采購人從磋商小組評審後提出的候選供應商名單中確定成交供應商的采購方式。

簡單理解:其實競爭性磋商就是為瞭解決競爭性談判最低價成交的問題,可以理解為競談和公開招標的結合。

競爭性磋商與競爭性談判除瞭時間節點不同外,最大的區別在於競爭性磋商需要通過評分來確定成交候選人,而競爭性談判無需評分,主要看價格。

2、適用范圍

(1)政府購買服務項目;

(2)技術復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的;

(3)因藝術品采購、專利、專有技術或者服務的時間、數量事先不能確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

(4)市場競爭不充分的科研項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

(5)按照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以外的工程建設項目。

3、具體流程

五、單一來源

1、什麼是單一來源采購方式?

單一來源采購就是一種沒有競爭的采購方式,是指采購人直接與唯一的供應商進行談判,簽訂合同的采購方式。

2、適用范圍

(1)隻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

(2)發生瞭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

(3)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百分之十的。

3、具體流程

六、詢價

1、什麼是詢價采購?

詢價是指詢價小組向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發出采購貨物詢價通知書,要求供應商一次報出不得更改的價格,采購人從詢價小組提出的成交候選人中確定成交供應商的采購方式。

註意:跟競爭性談判允許二次報價不同,采用詢價方式,供應商一旦報出價格是不可以二次更改的。

2、適用范圍

采購的貨物規格、標準統一、現貨貨源充足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購項目。

3、具體流程

以上就是法定的六種政府采購形式,這其中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屬於招標方;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詢價、競爭性磋商屬於非招標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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