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4)具備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技能條件;

(5)年齡35周歲以下(1987年9月21日以後出生);

(6)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在職人員應聘的,須經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同意;已簽訂就業協議的2023年高校畢業生,須與簽約單位解除協議或經簽約單位同意。相關同意報名應聘或解除就業協議的證明材料,可最遲於現場資格審查階段出具並提供。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現役軍人、鄒城市機關事業單位和實行控制總量備案管理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中應回避情形的崗位。

2 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個人報名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23年10月7日9:00-10月9日16:00

查詢時間:2023年10月7日11:00-10月10日16:00

報名網站:鄒城市人民政府(http://www.zoucheng.gov.cn

報名人員認真閱讀本公告相關要求,登錄報名網站,根據面談崗位專業要求,選擇報考符合條件的面談崗位,如實填寫、提交個人相關信息資料並上傳照片。每人限報1個崗位。報名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提交報考信息的,後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信息一經單位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報名信息尚未初審通過的,在2023年10月9日16:00前可以更改、補充報名信息,逾期不能更改、補充報名信息。

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考察的重要內容。報名人員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人員惡意註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查實後取消其本次報名資格。

(二)單位初審

初審時間:2023年10月7日9:00-10月9日18:00

用人單位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及時查看網上報名情況,認真進行資格審查。對具備報名資格並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註明缺少內容,並退回報名人員進行補充。報名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後及時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於2023年10月10日16:00前,登錄報名系統下載打印《2023年鄒城市助企攀登鄒魯英才引才計劃報名登記表》《誠信承諾書》,以備資格審查時使用。

(三)資格審查

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對網上報名初審通過的報名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報名人員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2023年鄒城市助企攀登鄒魯英才引才計劃報名登記表》《誠信承諾書》;

(2)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3)國傢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

(4)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2023年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交解除協議證明或加蓋有用人權限部門(單位)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信;在職人員應聘的,須提交加蓋有用人權限部門(單位)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信;

(5)國(境)外高校畢業生報名的,還須提交國傢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

(6)與報名時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張,以及崗位資格條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資格審查部門根據報名人員提供的材料、填報的信息等,確認是否符合報名條件,同時審查報名人員的任職回避情況。資格審查貫穿全過程,對出現不符合報名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各種違規問題的,不論哪個階段、哪個環節,一經查實,取消報名或聘用資格。

3 招聘流程

(一)考試

考試不受報名比例限制,不設筆試環節,采取面談、面試的方式確定人選。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超過崗位計劃數3倍以上的,可先通過面談等方式按1:3的比例篩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選,也可直接面試,面談成績不計入面試成績。面談、面試可根據崗位實際,采取靈活方式進行。

面試前,報考同一面談崗位的考生,根據面試職位專業要求,選擇符合條件的面試職位進行面試。百分制計算考生的面談、面試成績。面談、面試成績由考官當場評判,在本場考試結束後統一向考試人員宣佈。面談、面試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談、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80分。

面談、面試由市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組織實施。相關成績通過報名網站進行公示。

(二)考察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和引進計劃,由高分到低分按1 : 1等額組織考察、體檢。考察、體檢工作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統一組織實施。

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並對報名資格、提交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和是否有任職回避情形等進行全面審查。檔案審核從嚴把握,凡存在檔案塗改、有關信息不能認定、調查不清或本人負有相應責任的,不得辦理聘用手續。

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在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隻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對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由引才單位主管部門自主決定是否從同一職位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博士研究生的報名按有關政策和程序組織考察測評,同意聘用的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4 相關待遇

事業編制

引進人才根據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模式,納入編制實名制管理。

1、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受聘人員、企業簽訂三方協議,辦理掛職鍛煉手續。協議約定工作期限、權利義務、報酬獎勵、發生爭議處理方式等內容,也可約定專業技術人員服務形成的新技術、新材料、新品種及成果轉讓、開發收益等知識產權保護事項。 2、受聘人員在企業掛職鍛煉期間,工資由企業發放,工資標準原則上不低於同條件事業人員應發工資標準的1.2倍,具體工資待遇由企業和引進人才自行協商;按相關規定繳納事業單位五險二金。受聘人員與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項目申報、培訓、考核、獎勵等方面權利。對在掛職鍛煉工作期間業績突出、年度考核結果確定為優秀等次並符合相應條件的,給予表彰獎勵。 3、受聘人員試用期一年,期滿考核由市人才辦、市人社局按照事業單位試用期考核相關規定執行。受聘人員在企業掛職鍛煉年限最低不少於3年,最多不超過5年(含1年試用期),按照如下情況進行管理: (1)掛職鍛煉滿3年,經考核合格後,受聘人員選擇繼續掛職鍛煉的,掛職鍛煉延長至5年;選擇到事業單位工作的,根據專業特長和全市人才工作整體安排,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進行統一調配。 (2)掛職鍛煉滿5年,經考核合格後,受聘人員選擇自願流動到企業工作的,解除其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並辦理相關手續;選擇到事業單位工作的,根據專業特長和全市人才工作整體安排,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進行統一調配。 4、考核采取年度考核和期滿考核相結合的辦法,主要考核受聘人員的日常工作表現、工作業績及工作成效等。考核由市人才辦、市人社局與掛職企業共同組織實施,按照事業人員考核有關規定執行。 5、掛職工作期間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解除聘用合同並辦理相關手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 (2)與企業協商一致、自願流動到企業工作的; (3)工作態度不端正,業務素質差,不服從企業領導和管理,違反企業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達到企業解除勞動關系條件的; (4)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的; (5)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超過十五天的,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三十天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其他應當解除聘用的情形。 6、企業不按規定發放工資,不按規定兌現相關待遇的,經市人才辦、市人社局審核確定,召回該企業掛職鍛煉人員,調配到有需求的企業繼續掛職鍛煉。

5 崗位表

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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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3年鄒城市助企攀登鄒魯英才引才計劃崗位匯總表.xls

附件2:報名須知.doc

附件3:同意報考證明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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